拟审批公示(2022.3.17-3.21表)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卸煤沟区域封闭工程等4个项目

拟审批公示(2022.3.17-3.21表)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卸煤沟区域封闭工程等4个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31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3月2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卸煤沟区域封闭工程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龙王庙路西侧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蓝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869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00.6m2。建设内容:卸煤沟和斗轮机之间115.4m×39.0m的进车区域进行全封闭改造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废气主要来自于汽车卸煤沟进车区域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煤炭卸载时产生的扬尘;项目主要采用全封闭、设置3个喷枪,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降低扬尘产生,扬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新改扩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1.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煤场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通过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设备加强维护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

新疆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建设项目

昌吉州呼图壁县大丰镇

新疆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97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项目由选煤厂主厂房、条形储煤场至产品仓的全部生产系统以及部分辅助生产系统组成。主要单项工程包括:条形储煤场、受煤坑、智能分选车间、块煤仓、末煤仓、矸石仓、带式输送机走廊等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煤样化验室、计量室、办公楼。

生产能力为1.2Mt/a

选煤工艺采用TDS智能干选,安装两台智能干选机(TDS24-100和TDS24-300)。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煤炭输送全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在各转载点安装喷雾防尘系统,预留的密闭储煤场内安装喷雾防尘系统,覆盖整个煤堆面积,定时向煤堆喷水,保持煤堆表面含水率8%以上,同时在选煤系统中筛分、破碎工段处除安装喷雾防尘系统,确保TDS智能分选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正常运转;煤炭装卸均在车间内操作;厂区内地面采取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项目原煤和产品煤运输均采用箱式货车运输,厂区外运输道路为柏油道路。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处浓度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限值浓度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地面冲洗用水和降尘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75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降尘。厂区食堂设置隔油池,要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选煤厂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作为选煤厂厂区绿化、洒水降尘用水。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Q=30m3/d,拟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经该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1中的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合理布置厂区,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加强厂界绿化;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同时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限值。

(四)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选煤车间产生的矸石,办公室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运至呼图壁县大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选煤厂产生的矸石经TDS智能分选设备分选后由皮带输送系统直接输送至封闭式矸石仓内,最终运至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用作燃料进行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厂区绿化。选煤厂沉淀池产生的煤泥由皮带输送系统直接输送至煤泥卸料点,直接装车外售。

3

呼图壁县西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建设项目

昌吉州呼图壁县大丰镇

呼图壁县西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4033.31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项目由选煤厂主厂房、条形储煤场至产品仓的全部生产系统以及部分辅助生产系统组成。主要单项工程包括:条形储煤场、受煤坑、智能分选车间、块煤仓、末煤仓、矸石仓、带式输送机走廊等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煤样化验室、计量室、办公楼。

生产能力为0.6Mt/a

选煤工艺采用TDS智能干选,安装一台智能干选机(TDS24-300)。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煤炭输送全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在各转载点安装喷雾防尘系统,预留的密闭储煤场内安装喷雾防尘系统,覆盖整个煤堆面积,定时向煤堆喷水,保持煤堆表面含水率8%以上,同时在选煤系统中筛分、破碎工段处除安装喷雾防尘系统,确保TDS智能分选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正常运转;煤炭装卸均在车间内操作;厂区内地面采取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项目原煤和产品煤运输均采用箱式货车运输,厂区外运输道路为柏油道路。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处浓度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限值浓度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选煤工艺为干选工艺,因此无工艺废水,选煤车间用水主要为地面冲洗用水和降尘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40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降尘。选煤厂生活污水排入选煤厂新建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Q=30m3/d,拟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1中的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的相关标准。净化污水(中水)灌溉季节作为选煤厂厂区绿化、洒水降尘用水,非灌溉季节作为选煤厂厂区道路洒水和车间降尘用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合理布置厂区,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加强厂界绿化;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同时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限值。

(四)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选煤车间产生的矸石,办公室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运至呼图壁县大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选煤厂产生的矸石经TDS智能分选设备分选后由皮带输送系统直接输送至封闭式矸石仓内,最终用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发电燃料。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厂区绿化。选煤厂沉淀池产生的煤泥由皮带输送系统直接输送至煤泥卸料点,直接装车外售。

4

新疆富力康绝热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橡塑海绵制品建设项目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二期

新疆富力康绝热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831.68万元,本项目未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利用已建2#厂房安装橡塑海绵制品生产线设备。

建设规模:年产橡塑海绵制品22万m3

工艺:橡塑海绵制品生产以丁腈橡胶为基材,加各种辅料和添加剂,经密炼、开炼、挤出、硫化发泡和冷却定型等工序,生产具有闭孔结构的弹性体。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配料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硫化工序废气、食堂油烟。物料称量及投加时会有颗粒物产生,称量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增设覆盖作业面的耐高温透明软帘进行局部围闭。配料间为独立封闭式,在配件料顶部、密炼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设施,对配料粉尘、投料粉尘进行收集,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中表5排放限值的要求。炼胶废气包括密炼废气(G2)、开炼废气(G3)及挤出工序的废气(G4),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S2、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密炼、开炼过程连续,在炼胶车间完成;挤出、硫化过程连续,在硫化车间完成,本项目在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出口、硫化机出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UV光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项目使用气电两用式燃烧机对硫化炉进行加热,能源为天然气/电,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CS2、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无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SO2NOx均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中的SO2、NOx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侧阜康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尘(S1)、橡塑废料(S2)、废石蜡(S3)、废活性炭(S4)、废机油(S5)、含油废手套废抹布(S6)、废油(S7)、废UV灯管(S8)以及生活垃圾(S9)。收集尘、橡塑海绵制品裁切过程会有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石蜡、废活性炭、废机油、低温等离子净化器工作时补集的废油、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应分类收集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内设一座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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