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专用通信、警用通信)集成、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专用通信、警用通信)集成、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GJJTJDT11-CGFA-2... |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13标通信系统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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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专用通信、警用通信)集成、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专用通信、警用通信)集成、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信系统(专用通信、警用通信)集成、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2.6km区间,地下车站21座,驯海路主变电所1座,共享六里台主所1座(由7号线建设,11号线部分供电由此所引入),共享控制中心1座(通过既有线接入),七经路定修段一座(含备用控制中心1座),23列车载设备。本工程全线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全线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21座车站及相邻区间、1个控制中心、1个车辆段(含备用控制中心)、1个派出所及公安相关用房的专用通信(不含专用无线通信设备及漏泄同轴电缆、射频电缆)、警用通信各系统及所需的附件集成、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服务范围为系统集成管理、深化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设计联络、BIM模型、样机监造与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仓储保管、成品保护、指导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行政许可验收、专项验收、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 2.3.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信系统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1.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3.1.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条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总包(或集成)业绩(每条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线路长度不少于15公里或车站不少于8座,须同时包含专用通信与警用通信),投标人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用户证明中载明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日期为准;投标人所选各子系统业绩应至少具有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内成功开通1条以上(含1条)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模不得少于8个站)运营业绩;且满足《用户需求书通用技术要求册》第18.1项要求,投标人应出示合同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5.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对文件及补遗全部内容已知悉,如对文件的公平公正性有异议在开标前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如无异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条款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3.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延长线同类产品设备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合同供货价格。 3.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线分段、甩站开通的不确定性,因分段、甩站开通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9.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5.2 请于2022年4月6日15时00分至2022年4月13日15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15时00分前。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采用电汇。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户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滨海分行 账号:0191 0112 0000 0000 0012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宗先生 电话:022-********,182*****208 电子邮件:*********@qq.com">*********@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2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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