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关于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3.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品目 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 期限 |
1 | 其他 服务 | 保健食品生产企 业体系检查工作 | 详见采 购文件 | 5 | 家 | 9800 | 1年 |
二、采购项目预算
内容划分 | 工作内容 | 费用 | 备注 |
前期筹备 | 检查方案、检查表的准备 | 4000 | |
人员培训 | |||
实地检查 | 资料审查 | 包括现场检查专家3人及工作人员共工作10天(含专家评审及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 |
现场检查 | |||
集中座谈 | |||
总结反馈 | |||
撰写报告 | 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分析整理,撰写《2022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报告》 | 5000 | |
项目合计(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业务范围必须含有食品技术服务、研究、咨询服务,食品评审,食品检测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组织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项目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制定响应文件,于2022年4月15日17:00前递交至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二)在严格满足《政府招投标法》的前提下,报价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4)项目报价单;(5)体系检查服务方案;(6)开展保健食品研发等相关业绩证明和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18日(以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地点: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将成交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彦宾
电话:0971-*******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
八、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971-*******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