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06日15: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4月07日至2022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4月18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预算金额 | ¥1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7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pdf | ||
附件2 |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pdf | ||
附件3 | 报名登记表-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pdf |
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144.09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采购预算(元) |
1 | 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本工程涉及改造范围包括: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对上述路段安装混凝土中间分隔和金属隔离护栏、道路标识、道路标线、包括道路指示牌、阻车柱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50日历天 | *******.09 |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项材料: 本年度(自本磋商文件发售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含磋商文件发售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项材料:本年度(自本磋商文件发售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含磋商文件发售当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②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文华路、龙江中学东侧路、联星北侧路等道路中间分隔栏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已登记及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活动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时间: 2022年04月07日 至 2022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时间: 2022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通过现金或现场扫二维码的方式缴纳)。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代表进入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需佩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不带“*”号);请各供应商代表知悉并承担由于其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疫情防控执行要求必须按来/往地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请各供应商代表知悉。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7-********
名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6日
标签: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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