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内外网主中心及数据共享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内外网主中心及数据共享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内外网主中心及数据共享项目建设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纪运超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李 倩 联系电话:****-********

招标负责人:王诗云 联系电话:****-******** ****-********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

采购内容:河北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内外网主中心及数据共享硬件、软件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 传 真:****-********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化监理资质证书原件,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该资质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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