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06日16: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4月18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亿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76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二八路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老师 133*****761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ZC-2022-TJ-0020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2年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节点跟踪审计,按照立项审计、预算审计、采购审计、待签合同审计、结算审计进行划分,项目进行到相应节点进行审计,具体每个节点审计重点如下:
1.立项审计。项目在立项审批前,对设计提供的方案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档的必要性、需求完整性、相关经费进行审核。
2.预算审计。项目在采购需求及预算拟定后,由成交审核服务供应商对预算的经济性进行审查。
3.采购审计。项目在采购文件草本拟定后,由成交审核服务供应商对采购程序和采购文件的合规性、一致性等进行审核。需求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是否存在抬高采购人条件的内容,是否具有指(倾)向性,关键设备指标是否有排他性、唯一性等。
4.待签合同审计。投资项目在合同草本拟定后,由成交审核服务供应商对评标过程、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标的约定等进行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与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一致性、以及权益保护情况审查。
5.结算审计。投资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由成交审核服务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复核踏勘,对履约情况、建设质量、结算价格等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委托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出具各节点审计报告并通过本项目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7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 13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亿
电 话: 13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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