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大道中、西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兴大道中、西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新兴县广兴大道中、西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1.2.2 工程位置:新兴县广兴大道,项目建设起点为广兴大桥桥头,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新成大道路口,终点桩号为K3+500。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建设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新兴县广兴大道中、西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含机动车道及停车带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善路面排水系统;改造沿线城区段主要平交,拆除重建导流岛,新兴一中路与育才南路交叉处的人行通道及涵道改造,配套绿化、围墙、栏杆等设施全部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局部效果图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地字第***************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新发改资核[2014]25号 。

1.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7 投资总额:总投资人民币77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暂定价约7006.96万元(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1.2.8 招标内容:本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内容的设计(包括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主要工程数量表)、局部效果图以及后续服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4 年11月,竣工日期为 2015 年2月。

1.3 投标资格

1.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3.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如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投标人须按云建市[2013]10号文办理诚信手册登记手续,具备有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广东省外企业还需符合云建市〔2012〕16号文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广东省住建厅批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仅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交)。

1.3.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资格。

1.3.5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

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 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自2014年8月26日开始可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yfci.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 答疑文件等附件。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及附件。

1.4.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报名费1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

件后方可参加开标。

1.5 现场考察

1.5.1 集合时间:自行考察。

1.5.2 集合地点:自行考察。

1.6 费用

1.6.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79.82万元。设计费浮动幅度为按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统一下浮0%-20%计取,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方案设计费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作投标经济补偿,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授予项目设计合同,支付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

1.6.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中标后所有工程不管工程造价的大小,设计费均按中标费率计算,即工程设计费 = 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或有工程造价审核资质的机构审定)×中标费率,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7 设计工期:

1.7.1 设计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限期20日历天内,按实际工程进度通

知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中标人应在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8日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2日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 除招标人已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规划地形图等资料外,其余资料由招标人自行收集。

1.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

件为准。

1.8.5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云浮日报、广东招投标监管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

网上发布,后续信息及公示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信息为准。。

1.9 招标人

1.9.1名称:新兴县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9.2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方先生,****-*******

1.9.3 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城乡规划局大楼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名称: 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0.2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苏先生,****-**************

1.10.3 地址:云浮市区育华路32号2楼

1.11 交易中心

1.11.1名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1.11.2联系电话:****-*******

1.11.3地址: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1.12.2 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建设局大楼

1.12.3 电话号码:****-*******

日 期:2014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