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招标文件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招标文件

为满足交通执法工作和反光装备制式标准的要求,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称:采购人)需购置一批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拟通过询价方式选定反光雨衣、反光背心的物资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方式:询价。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个人防护服装标识应采用交通运输执法标准字,字体颜色应为荧光灰色。

2.个人防护服装标识宜按位置分为正面标识和背面标识。正面标识应位于服装胸前左侧位置,文字高度为40 mm。背面标识应位于服装靠上居中位置,文字高度为100 mm。

3.具体样式及要求见报价表。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

1.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

2.交付内容:将成品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二)交付地点要求

1.交付地点:采购物资由供货方运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2.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20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JT/T 410-2022)、《日用防雨品 雨披雨衣》(QB/T 4999-2016)等国标和行业标准要求。

????2.应按照规定的面料、辅料和款式工艺的要求制作,保证所供物品与样品一致,不得以旧代新、以次充好。

????3.反光雨衣、反光背心须保证水洗不掉字、不移色,若有以上现象,供应商必须退换。

4.本项目质保期一年,自该批次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检验与验收

1.交货时双方共同验收,产品经采购人抽验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出具有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作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达不到本采购文件中的面料、制作工艺要求和承诺或以劣充优、以旧充新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概不负责。

(五)样品要求

1.样品提交:反光雨衣和反光背心各一件。未提供样品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考虑样品制作时间,本次供应商提交的样品需在材质、款式和技术参数方面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样品印制字样不要求完全一致。

(2)各样品均封包入箱,箱外标注供应商名称及样品等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需提供与样品货号一致的《检验报告》原件。

2.样品检验:所有竞标样品在评审过程中有可能做破坏性检验,因此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能保证退还完好的竞标样品,供应商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无异议。

3.样品留存:

(1)成交供应商的样品需交采购人留存,以便产品检验、交付时与实物款式对照。

(2)未成交的供应商待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后即可凭单位授权书领取样品。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需按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物资采购的报价最高上限为:

反光雨衣200元/套,反光背心80元/件。

3.供应商所报单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4.采购人不接受仅对询价文件的部分物资进行报价,如只对询价文件的部分物资进行报价,将视为报价文件不齐全。

5.请供应商务必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6:00前完成线上报名,邮箱地址:********@qq.com">********@qq.com。提交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视情况需要)。

6.采购人将于4月12日上午10:00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和唱标,各位供应商务必准时参加。

(七)供应商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视情况需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复印件、服装样品(密封)、《检验报告》原件。

(八)评审办法和中选方式

1.评审办法

( 1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a.提供的报价文件(含样品及说明)、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b.所有货物报价未高于单价最高上限;

c.未对询价合同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或未响应。

2.中选方式:相同质量下,最低价中标。

(九)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质量技术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十)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支付进度:根据货物交付情况进行计量支付。采购人在收到该结账单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已验收货物货值金额的95%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尾款支付:供应商履行合同全部内容,如货物无质量缺陷, 一年质保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值金额的5%。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205室

邮编:******

联系人:王敏辉

电话: 0555-*******

邮箱:********@qq.com



标签: 反光背心 行政执法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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