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建融(SM-2014)招字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瀚仙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明发改农业【201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明溪县瀚仙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 建设地点: 明溪县瀚仙镇岩里村、王陂村、大焦村、石珩村、小眉溪村、瀚溪村、洋龙村、坪地村、龙湖村、连厝村、花园村;

2.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4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 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标段:A标段瀚仙镇岩里村、王陂村、大焦村、石珩村、小眉溪村、瀚溪村共六个村,投资约*******元;B标段瀚仙镇洋龙村、坪地村、龙湖村、连厝村、花园村共五个村,投资约982997 ;

2.7 工期要求: 3 个月;

2.8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以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福建省以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

3.6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7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

3. 8 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3.9 投标企业需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12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到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阳光城73幢902室)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合同标段招标文件 100 元/份,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另计,且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与招标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天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明溪县瀚仙镇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 根据明政办【 2012 】 126 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 2012 】 126 号文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明溪县民主路459号政府大门进左侧楼梯上五楼 )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并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7.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明溪县瀚仙镇政府大楼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 130*****28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阳光城73幢902室

邮政编码: 365000

联 系 人:陈工 、叶工

电 话: 0598―*******手机130*****060186*****899

传 真: 059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民主路 459 号政府大门进左侧楼梯上五楼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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