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内外饰事业部AGV项目

保定内外饰事业部AGV项目

保定内外饰事业部AGV项目

一、项目名称:保定内外饰事业部AGV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内容:租赁1台(全新),室内外无人驾驶堆高车,租期3年/次;采购1台地牛式AGV;

1.2目的:现我司内部模式为人工配送,作业效率低,人工成本高,运送过程存在安全隐患。为打造智能化、无人化工厂,推动整体物流效率提升,拟规划智能搬运,实现自动化物料配送及堆高码放减少配送人员2人。

2.招标范围

2.1租赁1台室内外无人驾驶堆高车及配套系统;采购1台地牛式AGV及配套系统。

2.2无人驾驶堆高车及地牛式AGV车辆安装调试。

2.3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2.4日常保养及异常处置。

三、技术要求

3.1 载重量 :载重不低于 300KG ;

3.2 锂电池 ,充满续航 ≥8 小时,充电时间1小时;

3.3(堆高式)最小回轮半径 2300MM ,能实现围板箱自动堆高(3米)出入库及移库功能;(地牛式)最小回轮半径1500MM,能实现自动搬运;

3.4导引方式 :激光多线导航+5G定位;

3.5安全装置 :语音播报 +声光;

3.6充电方式 :手动/自动 ;

3.7运行环境 :室内、外(具备无人驾驶自动爬坡及堆高能力)

3.8车轮: 橡胶材质实心胎 (能适应室外粗糙路面 ,及过坑洼爬坡能力

3.9监控程序 :实时路况前 /后方监控,运行轨迹监控

3.10操控程序 :实时远程操控 /手机 APP操控;12.供应商需具备自主研发、安装、调试能力;

3.11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最新生产,不得为翻新及展品;

3.12设计和制造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电气、机械和安全标准;

3.13交工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前。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5.1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具备国内知名企业合作业绩;

5.3具备售后服务网点和对应的24小时服务支持热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11:30。

七、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洋0312-2198849/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刘伟松

联系方式:185*****807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0312-*******

,保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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