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3日至4月12日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26日9:00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2-029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所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现场自检并交付试运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保证金:人民币******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
投标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青海省公安厅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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