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牡丹分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牡丹分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MDCJY2014-042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已经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第3#、4#、5#标段因第一次招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3#、4#、5#标段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供货地点: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院内;
2.2 供货日期:第3#-5#标段: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3 质量标准:合 格;
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内容:
3#:模拟红外摄像机100台、高速硬盘擦机1台、超五类水晶头50盒、电话线5000米、路由器40个;
4#:空调:挂式35型20台、柜式50型10台;
5#:警用钢叉50个、多功能抓捕器50台、长警棍100根、防弹背心50件、防弹头盔50个、背负式防暴喷雾驱散器1台、枪纲100只;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商;3#、4#标段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5#标段具有警用器材或刑事技术器材的许可经营范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质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4年08月20日—2014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4#标段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第3#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5#标段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5、所投产品中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须提供公安部或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所投产品(防弹背心、防弹头盔)生产商必须为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菏泽日报、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7.联系方式 采购人: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成阳路17号 地 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五楼
联系人: 葛主任 联 系 人: 闫经理
电 话:****-******* 188*****077 电 话: 150*****388
电 子 邮 件: sdfzcx01@163.com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2014年0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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