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控管理系统(自主)招标公告
费控管理系统(自主)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费控管理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CFJT-Z-*******
二、项目名称:费控管理系统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120万元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费控管理系统 | 12个月 | 120 | 采购一套费控管理系统,实现对公支付以及对私报销管理,并集成发票管理功能,实现发票自动验真及查重、发票台账等功能,拓展接口,实现与财务系统及银企直连系统的对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3、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前台。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会议室
5、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邮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邮寄箱或邮寄袋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收人:郑晓芙
联系电话:137*****693
注:为了配合疫情防控需求,本次投标文件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号:190*****040027*****0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书面质疑受理人:郑女士,质疑联系电话:0577-********。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请戴口罩并根据届时最新规定出示绿色健康码(如需要)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投标文件送到后不得聚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693/151*****213,邮箱:*********@qq.com
3、监督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电话:0577-******** 公司监察电话:0577-********
集团业务举报:0577-******** 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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