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1#-19#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

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1#-19#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1#-19#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20】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部分政府性地方专项债,招标人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及时雨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双岳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其中1~19#厂房共*****㎡,门卫:64.0㎡,1#配电房:1142.9㎡;主要内容包括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中的标准厂房1#~19#厂房, 1#配电房及消防水池、泵房、门卫、围墙部分(土建、装修及水电安装),室外道路部分、室外给排水部分、室外路灯安装、园林绿化种植部分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汽摩配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中的标准厂房1#~19#厂房的土建、装修及水电安装, 1#配电房及消防水池、泵房、门卫、围墙部分(土建、装修及水电安装),室外道路部分、室外给排水部分、室外路灯安装、园林绿化种植部分等(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2二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楼层为5-25层;建筑物高度为15-100米,属于相应中型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个月,/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闽建[2016]5 号、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及其他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7日 11:00:002022年4月29日 08: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2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公交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7*****719,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及时雨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东路前山桥北侧48-2号3号楼2单元2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3*****599139*****682,传真:/

联系人:陈工、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联系电话:0593-*******、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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