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绵府办发〔2022〕8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号


绵阳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构建多方协作、广泛收集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问题移交机制和职责分明、快速反应的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机制,对辖区内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理,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影响。

二、主要任务

(一)拓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渠道

1.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市级排查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行业统筹推进,重点对环保督察、污染防治、环境信访、上级暗访指出问题及整改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暗查、暗访、暗拍。落实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职责,完善网格员环境污染问题巡查管理制度,加强网格员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加强对所负责河流定期巡查。〔责任单位:市污防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鼓励群众举报问题。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广泛收集*****市长热线、市生态环境污染24小时应急值守热线、*****举报平台、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来访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和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日常环境污染行为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分类给予举报奖励。进一步拓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受理范围、优化领奖流程、落实举报保护措施,在考核中加大对投诉回应积极性、时效性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权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将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议案、提案、建议纳入人大政协重点督办、视察监督、审议调研事项内容。全力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集中或个人走访的方式监督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畅通信息收集渠道,确保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4.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专业能力。加大对环保协会组织扶持力度,拓宽环保协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渠道,力争将公众个体诉求通过环保社会组织集中反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课堂,切实增强学生生态环境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广泛形成群团组织、行业协会、机关学校、环保组织共同参与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格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

5.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手机小程序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征集重大案件线索。在《绵阳日报》发布生态环境质量战报,常态化设置“环保曝光台”,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滞后的,每月向社会公开曝光。邀请专家、学者和市民做客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起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

6.运用科技化手段监管问题。完善自动监测监控体系,2022年底前,督促所有重点排污企业落实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有序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污染源类型安装用电监控、视频监控,2023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建设,新配置应急监测设备和监测业务用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加快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优化绵阳市生态环境快速反应指挥平台,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数据整合共享与业务协同。深入拓展应用场景,逐步在重点乡镇建设大气监测微站,启动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等水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及水环境突发问题快速处置,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协同共享机制

8.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市县自查、信访举报、社会组织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由市污防办统一归口登记,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各级各部门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相应生态环境问题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固化违规证据,并书面移交至市污防办或相关市级部门。〔责任单位:市污防办相关成员单位〕

9.建立分类办理机制。市污防办落实专人统筹各渠道线索分析研判,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的市级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职责内容,对收集的问题清单向相关市级行业部门和县(市、区)、园区进行分办,并适时调度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各地、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绵阳市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时发现、移交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市污防办定期向各行业部门、县(市、区)、园区通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重难点问题,由市污防办统筹,会同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研究解决措施,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市污防办相关成员单位〕

???(三)建立生态环境问题联合处置机制

1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压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为成员的环境污染防治快速反应小组。针对环境信访投诉、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按照职责分明、操作有序、分类处理的反应流程,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及时有效扼制环境污染,化解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污防办相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区域联合执法。整合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探索实行生态环境统一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行业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对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13.完善机制提升效率。对市、县、乡三级发现或举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实行市县领导挂帅、市县部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一对一”结对攻坚,通过移交线索、定期调度、通报曝光、督查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市、县两级督查办不定期组织新闻媒体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倒逼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污防

办成员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基层力量,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发现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各行业、各地要主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环境风险持续处于高位的地区,实行跟踪问效和定点帮扶。

(二)注重宣传引导

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加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处理机制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保障能力

将监测监控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范围,将有奖举报等发现能力建设资金纳入部门预算。鼓励探索建立网格员激励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切实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实施褒奖激励、容错纠错制度,调动发现问题积极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