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项目扶持意见和奖补标准(试行)(报批稿)的公示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项目扶持意见和奖补标准(试行)(报批稿)的公示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项目扶持
意见和奖补标准(试行)(报批稿)的公示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项目扶持意见和奖补标准(试行)(报批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对以下监督单位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及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98-********;邮箱:ldny3335@126.com。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试行)(报
批稿)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项目扶持
意见和奖补标准(试行)(报批稿)
为充分发挥本县休闲渔业资源优势,贯彻省委省政府以休闲渔业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的指示,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休闲渔业试点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31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试点工作的函》(琼农便函〔2020〕495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鼓励发展休闲渔业项目,提出以下扶持意见和奖补标准。
第一章设定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中央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支撑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培育、需求导向、绿色发展”工作思路,坚持提高产业素质与促进融合发展并重、加强产业服务与强化管理制度并重、培育行业典型与推动全面发展并重,转换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全面打造乐东休闲渔业品牌项目,提升休闲渔业社会服务和持续发展能力,使之成为乐东繁荣渔村、富裕渔民的新兴产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新动能。
第二章扶持意见
坚持“五个一”原则。围绕“五个一”工程项目,创建认定一批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一批海钓赛事基地,创建一批休闲渔业小镇和美丽渔村,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赛事节庆活动,投放一批新型休闲渔船(含清洁能源),着力培育本县休闲渔业发展亮点。
坚持先建后奖原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休闲渔业项目,实行先建后奖。
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受奖励项目实施必须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投资主体明确。奖励对象主要为企业、合作组织或镇村集体组织。
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休闲渔业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按规定程序审核。
第三章补贴范围及对象
(一)支持创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以扩增旅游消费、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将传统渔业与现代休闲、旅游、教育、科普等元素相融合,集中发展:休闲垂钓采摘、赛事节庆活动、渔事体验观光、鱼鲜餐饮、民居民宿、科普教育、赶海拾贝、潜水培训等。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应配套完善服务设备设施,根据不同的内容与业态,保障相应规模的用地和水面。对于获得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支持创建海钓赛事基地。加快海钓赛事基地的建设,加强新型休闲游钓船艇和设备设施的配套,以满足各项海钓赛事的需求。按照本县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布局选址建设休闲渔业船舶公共码头与港池,优先调整和保障基地项目的用地用海,建设港池码头、运管中心、接待中心、功能区域、海上休闲垂钓平台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对于获得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海钓赛事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三)支持创建美丽渔村。以弘扬、保护、传承渔文化和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目标,集中打造、创建、认定若干“生态环境优美、休闲特色鲜明、渔业文化浓郁、渔村风情独特”的美丽渔村,推动渔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对于获得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美丽渔村,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支持创建有影响力的赛事节庆活动。以弘扬传承海南渔业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为主题,以莺歌海渔耕文化、端午洗龙水、龙舟节等渔家文化为基础,集中打造、创建、认定若干渔业产业特色鲜明、海南渔业文化浓厚、引导示范效益显著的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会展)活动;以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突出渔业休闲、娱乐、怡情、健身等多元功能,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专业性强、活动内容丰富、影响力大的休闲渔业赛事活动,持续提高活动影响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对于获得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赛事节庆活动,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支持新建新型休闲渔船。确立休闲渔船标准船型和检验办法,实现休闲渔船凭证经营。对于取得海洋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按照本县休闲渔船标准建造的新型休闲渔船,给予船艇造价的30%补贴,且上限不超过120万元/艘。使用清洁能源动力的休闲渔船,给予船艇造价的40%补贴,且上限不超过150万元/艘。
(六)鼓励渔民转产发展休闲渔业。鼓励休闲渔业经营企业(渔民合作社)吸纳传统渔民从事休闲渔业,吸纳比例与休闲渔船指标挂钩。鼓励休闲渔业行业协会开展渔民转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一批休闲渔船船员、导钓员、安全员、讲解员、服务员,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七)支持加强休闲渔业保险。对于休闲渔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给予每艘船20%的保费补贴;鼓励乘客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每人10元的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县银保监)
第四章补贴申报材料
各项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评分表详见附件1—4。
第五章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年度创建认定数量
(1)美丽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示范性休闲渔业文化节庆(会展)、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全省认定数量单项3个以上;(2)新建休闲渔船30艘;(3)培训转产渔民200人以上。
(二)创建申报程序
美丽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示范性休闲渔业文化节庆(会展)、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行创建并自愿申报,完整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材料审查。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单位宣传片或者包含单位环境总体概况、举办活动情况的微视频,并附相关荣誉证书、资质证明文件。
(三)认定与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省休闲渔业协会组织休闲渔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评分和现场核查,并最终确定评选名单。认定结果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文确认。
(四)奖补支付
县农业农村局按财务规定进行报批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动态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做好休闲渔业相关领域品牌培育和发展典型的动态监管工作。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行业公约承诺,严重危害消费者、渔民或者员工利益、引发重大安全生产或者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带动作用不明显、发展效果不显著、管理混乱无序、工作推进缓慢且责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休闲渔业企业,应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取消资格。
第六章附则
(一)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期满后,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本措施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渔村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3.乐东黎族自治县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会展)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4.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附件1
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
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认定条件
突出休闲娱乐主题,促进传统渔业场所进行生态化、休闲化、景观化改造,形成集运动垂钓、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美食品鉴、水族观赏、文化传承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发展示范基地。
一、申报主体
应由建设运营休闲渔业基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合作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规模优势
年营业额达到200万以上。基地面积100亩以上(单一项目不小于30亩),水面面积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3。年接待游客2000人次以上。服务设施能一次性容纳100人以上参与休闲渔业活动。
2.环境美观
基地内绿化美观、功能区划分明确。各类建筑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建设,能融入当地文化与渔业特色。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第二类以上标准;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3.设施完备
水、电、路、网等市政设施完善,基地内安全警示等各种标识规范、醒目、完备,停车位充足。水上交通工具完备、安全。电力线路宜埋地铺设或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游客安全。消防、防盗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且处于有效期。游览、娱乐等设施具备合格证书并定期维护以保证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4.主题突出
具有2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展示当地渔业文化、渔业特色,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示范性。每年至少在基地举办1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休闲渔业主题活动。渔文化特色鲜明。
5.餐饮卫生
餐饮场所及用具须达到《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2007)相关要求。基地内所提供食用、出售、垂钓的水产品应确保质量安全。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厕所及其卫生设备设施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标准》(GB/T*****-2016)相关要求。
6.管理规范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水面等)使用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规范合法。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高峰时段应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
7.效益明显
市场影响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在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直接或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100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渔(农)户。
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认定评分表
申报单位(公章): 基地名称: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规模优势 26分 | 能够持续运营 | 5 | 连续运营2年以上(3分);连续运营3年以上(5分)。 | |
具有一定的营业收入 | 8 | 年营业额达到200万以上(6分);年营业额达到300万以上(8分)。 | ||
基地面积达到标准 | 8 | 基地面积100亩以上(单一项目不小于30亩),水面面积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3(5分);基地面积200亩以上(单一项目不小于60亩),水面面积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2(8分)。 | ||
基地具备一定的游客容纳能力 | 5 | 年接待游客2000人次以上(3分)。 服务设施能一次性容纳100人以上参与休闲渔业活动(2分)。 | ||
环境美观 10分 | 绿化美观 | 2 | 绿化美观,功能区划分明确(2分)。 | |
生态环保 | 3 | 各类建筑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建设(2分)。 能融入当地文化与渔业特色(1分)。 | ||
水体质量良好 | 3 | 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第二类以上标准(3分)。 | ||
水质达到渔业水质标准 | 2 | 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要求(2分)。 | ||
设施完备 13分 | 园区配套设施齐全 | 5 | 水、电、路、网等市政设施完善(3分)。 基地内安全警示等各种标识规范、醒目、完备(1分)。 停车位充足(1分)。 | |
具备一定安全保障能力 | 8 | 水上交通工具完备、安全(2分)。 电力线路宜埋地铺设或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游客安全(2分)。 消防、防盗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且处于有效期(2分)。 游览、娱乐等设施具备合格证书并定期维护以保证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2分)。 | ||
主题突出 18分 | 具有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 | 9 | 具有2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6分)。能展示当地渔业文化、渔业特色,具有示范性(3分)。 | |
定期举办特色休闲渔业主题活动 | 7 | 每年在基地举办1项特色休闲渔业主题活动(5分);每年在基地举办2项及以上类似特色休闲渔业主题活动(7分)。 | ||
渔文化特色鲜明 | 2 | 具有鲜明的渔文化(2分)。 | ||
餐饮卫生 9分 | 餐饮条件到相关要求 | 4 | 餐饮场所及用具须达到《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2007)相关要求,基地内所提供食用、出售、垂钓的水产品应确保质量安全,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4分)。 | |
卫生条件达到相关要求 | 5 | 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厕所及其卫生设备设施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标准》(GB/T*****-2016)相关要求(5分)。 | ||
管理规范 14分 | 规划合理及相关产权清晰 | 4 |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水面等)使用手续(4分)。 | |
资质完备,生产经营规范 | 3 | 集体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规范合法(3分)。 | ||
管理完善 | 2 |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2分)。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完善 | 5 | 组织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高峰时段应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5分)。 | ||
效益明显 10分 | 经济效益较好,市场影响力较强 | 4 | 市场影响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2分),在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2分)。 | |
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 6 | 生态效益好(2分)。 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30人以上(2分),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100人以上(4分)。 | ||
加分项 | 有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 | 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20分)。 | ||
扣分项 | 负面报道 | 有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 ||
弄虚作假行为 | 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经有关部门查处申报主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分 |
乐东黎族自治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经营总面积 | 亩 | 休闲渔业活动 面积 | 亩 | ||
年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主要休闲渔业项目(请列明2个以上) | |||||
资产规模 | 万元 | ||||
从业人数 | 人 | 平均年收入 | 元 | ||
年接待游客量 | 万人次 | 游客平均消费金额 | 元/人/次 | ||
基地是否有住宿设施 | □有 □无 | (如有)住宿人数 | 年/万人次 | ||
辐射带动户数(户) | 获得荣誉 | ||||
注册品牌 | 周边景区 | ||||
示范基地情况摘要:(包括经营情况、发展历程、基础设施状况、休闲功能开发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带动作用等,不超过1000字) (接上) | |||||
举办活动情况(包括活动主题、时间、规模及管理制度等)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现场检查(如有)和推荐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渔村创建认定条件、
申报表及评分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渔村创建认定条件
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休闲特色鲜明、渔业文化浓郁、渔村风情独特”的美丽渔村,弘扬、保护、传承渔文化,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申报主体
符合相关条件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由申报主体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渔业生产美
渔业产业。以渔业为主导产业,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20%以上或村从事渔业生产与经营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20%以上;渔民人均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村渔业经济年总产值沿海地区300万元以上。
渔业设施。拥有能展现渔业生产风貌的基础设施,有功能相对完善的渔港、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海洋牧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渔业风情文化展示区、绿色低碳水产品加工企业,集中连片生态养殖面积200亩以上,产业基地景区化。
渔业产品。区域内渔业产品种类丰富或特色鲜明,具有形式多样的涉渔手工制品、加工品、工艺品等。养殖水产品生产方式清洁、质量安全,通过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拥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优先。
渔业资源。渔业资源良好,有或靠近自然水域良好的海域、江河湖泊、溪流或山塘水库,自然岸线保持自然或已修复。或者拥有集中连片、环境优美的渔业养殖基地。
2.渔业文化美
文化特色。拥有特色鲜明的传统渔文化习俗,包括特色渔业饮食文化、生产生活习俗、特色渔业节庆、特色渔业手工业品等,具有1项以上的渔业主题节庆活动或赛事。
文化保护与传承。开展了传统渔业作业方式、渔村生活习俗、渔船渔具、渔灯渔鼓、渔歌渔曲(号子)、传统渔业手工艺品等渔业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展示工作。拥有具备丰富渔业知识或者掌握渔业传统技艺的渔业文化传承人,有进行渔业知识传授或技艺传承展示的场所和实践活动。保护传承机制健全、措施完善、效果良好。
休闲娱乐。涉渔生产设施、生产活动能较好融入休闲、观光、体验中,体现出较高的产业融合度和景观特色。具有1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能展示当地渔业文化、渔业特色,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示范性。
3.渔村生态美
水体质量。水域功能区划明确,水体洁净。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第三类以上标准;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89)。
生态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无噪声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618-1995)二级标准。
生态保护。区域内保持优美生态自然环境,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近三年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
4.渔民生活美
乡风民俗。乡风淳朴,文明和谐。拥有并实施村规民约,沉淀有独具特色的渔家风俗习尚,有开展祭典、庙会、戏剧、民谣、舞蹈、民俗技艺等民俗文化活动传统,居民具有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渔村管理。有明确发展定位或规划,符合当地渔业、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安全巡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质量承诺等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自律服务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监督。社会治安良好,居民具有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卫生、安全、治安事故。
村容景致。村庄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风格统一。特色街巷、环境小品、建筑立面等体现浓郁渔乡风情。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乡村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村容整洁秀美;主要道路硬化,河塘沟渠得到综合治理;人畜饮水设施完善、安全达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完善。
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渔村创建认定条件评分表
申报单位(公章): 渔村名称:
评价 体系 | 二级指标 | 评价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渔业生产美 25分 | 渔业产业* | 具有一定规模的渔业相关产值 | 5 | 渔业经济年总产值500万元以上(5分);渔业经济年总产值300万元以上(3分);渔业经济年总产值200万元以上(1分)。 | |
具有较为显著的促进增收作用 | 5 | 居民来自渔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或从事渔业生产与经营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30%以上(5分);居民来自渔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20%以上或从事渔业生产与经营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20%以上(3分)。 | |||
具有较好的生活水平 | 3 | 渔民人均收入水平高于各市县的人均收入水平(3分)。 | |||
渔业设施 | 具有能展现渔业生产风貌基础设施 | 5 | 有功能完善的渔港、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海洋牧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渔业风情文化展示区、绿色低碳水产品加工企业(4分)。集中连片水产养殖面积200亩以上,产业基地景区化(1分) | ||
渔业产品 | 区域内渔业产品比较丰富、安全 | 3 | 拥有涉渔手工制品、加工品、工艺品等(1分)。 拥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两项以上(2分);拥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任何一项(1分)。 | ||
渔业资源 | 区域内渔业水域岸线资源丰富 | 2 | 靠近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海域、江河湖泊、溪流或山塘水库,自然岸线保持自然或已修复(2分)。 | ||
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 2 | 拥有或临近集中连片、环境优美的渔业养殖基地(2分)。 | |||
渔业文化美 20分 | 文化特色 | 拥有特色鲜明的传统渔文化习俗 | 7 | 有3个以上特色菜品(3分)、有2个以上特色菜品(2分)、有1个以上特色菜品(1分)。 具有1项以上的渔业传统节庆活动或赛事(2分)。 拥有特色生产生活习俗(2分)。 | |
文化保护和传承 | 开展了渔业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和展示工作,具有较好的传承性 | 8 | 具有明确保护工作措施(2分)。 文化汇编成册成书(1分)。 建设了相应文化博物馆(1分)。 有各类传统文化或技艺传承人(1分)。 有传承展示的场所(1分)。 年度举办相关活动2次以上或参加人数50人以上(2分)。 | ||
休闲娱乐 | 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示范性 | 5 | 涉渔生产设施、生产活动能较好融入休闲、观光、体验中(3分)。 具有1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2分)。 | ||
渔业生态美 30分 | 水体质量* | 水体质量良好 | 7 | 中部渔村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7分)、中部渔村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以上标准(3分)。 沿海渔村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第二类以上标准(7分);沿海渔村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以上标准或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第三类以上标准(3分)。 | |
水质达到渔业水质标准 | 5 | 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89)(5分)。 | |||
生态环境* | 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4 | 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要求(4分)。 | ||
区域内无噪声污染 | 4 |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要求(4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要求(2分)。 | |||
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 4 |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618-1995)一级标准(4分)、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618-1995)二级标准(2分)。 | |||
生态保护 | 有完善的生态保育措施 | 3 | 有生态保育措施(3分)。 | ||
有完善的渔业资源养护措施 | 3 | 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3分) | |||
渔民生活美 25分 | 乡风民俗 | 乡风淳朴、文明和谐 | 4 | 拥有并实施村规民约(2分)。 居民具有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2分)。 | |
有独具特色的渔家风俗习尚 | 3 | 有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传统(1分)。 活动县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知度(1分)。 活动在本省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知度(1分)。 | |||
渔村管理 | 有明确发展定位,村集体能有效监督自律 | 8 | 符合当地渔业、旅游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发展定位(2分)。 制定了渔业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发展计划或规划(2分)。 建立安全巡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质量承诺等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2分)。 自律服务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监督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2分)。 | ||
村容景致 | 拥有特色鲜明、保护良好的渔村建设人居、渔乡风情浓郁、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 10 | 传统建筑、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2分)。 村庄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较为和谐,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风格统一(2分)。 相关特色街巷、环境小品、建筑立面等体现浓郁渔乡风情(2分)。 乡村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村容整洁秀美(1分)。 主要道路硬化,河塘沟渠得到综合治理(1分)。 人畜饮水设施完善、安全达标(1分)。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完善(1分)。 | ||
基础分合计 | 100 | ||||
获得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原良种场、海洋牧场示范区等有关渔业示范园区(基地)荣誉授牌 | 2 | 获得授牌(2分) | |||
拥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 2 | 获得认证(2分) | |||
相关文化资源已入选各级文化遗产名录 | 4 | 入选名录(4分) | |||
建有各类渔文化保护设施 | 2 | 达到标准(2分) | |||
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 | 2-6 | 取得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2分);取得A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4分);取得AA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6分) | |||
接待能力 | 5 | 有接待境外游客能力 | |||
扣分项 | 负面报道 | 有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 |||
弄虚作假行为 | 评选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质量、卫生、安全、治安事故 | 经有关部门查处申报主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近三年区域内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卫生、安全、治安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分 |
注:考核二级指标中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渔村创建申报表
基本信息 | 村镇名称 | |
所在地址 | ||
申报单位 | ||
联 系 人 | 姓名: 职务: 手机: | |
通讯地址 | ||
主要荣誉及获得证书 | ||
基 本 情 况 | (主要包括基本概况、渔业产业和文化特色,以及推进休闲渔业及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效、做法、经验等,不超过1000字) |
基 本 情 况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现场检查(如有)和推荐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乐东黎族自治县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
(会展)创建认定条件、申报表及评分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
(会展)创建认定条件
以弘扬传承休闲渔业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为主题,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渔业民俗文化类、艺术观赏类、产品会展类、综合类文化节庆(会展)活动。
一、申报主体
应由主办活动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事业单位,或具有合法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团或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活动规模
举办的文化节庆活动参与人数600人以上;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应全省招展,参展面积应500平方米以上(或50标准展位以上)。
2.渔业特色
具有鲜明的渔业特色,渔文化元素突出,活动依托渔业生产、渔民生活、渔村风貌等渔业元素组织开展,具有传承和弘扬渔业文化、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促进渔民增收的功能。
3.品牌知名度
连续举办3年或3届以上,有相对固定的举办时间和活动场所。在全省或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4.规范管理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5.社会功能
节庆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体现社会正能量;会展活动要体现渔业特点,能够起到促进渔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活动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和当地渔业经济发展。
乐东黎族自治县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会展)认定评分表
申报单位(公章): 活动名称: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活动规模 30分 | 具备一定的活动规模 | 30 | 活动参与人数600人以上,(20分);活动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应全省招展,参展面积应1000平方米以上(或100标准展位以上)(30分)。 | |
渔业特色 15分 | 各类活动具有鲜明的渔业产业特色,能够很好地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与融合 | 15 | 渔业主题明确,体现渔业产业特色,活动内容或相关产品涵盖渔业一、二、三产业(15分) | |
品牌知名度 35分 | 定期举办渔业文化节庆(会展)活动 | 10 | 连续举办3年或3届以上(8分);连续举办5年或5届以上(10分)。 | |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地点与场所 | 10 |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地点与场所(7分);活动地点与场所连续3年在同一地点(9分);活动地点与场所连续5年及以上在同一地点(10分)。 | ||
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 15 | 在省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15分)。 | ||
规范管理 10分 | 管理经营规范 | 6 |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经营规范(6分)。 | |
应急预案制度完善 | 4 | 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4分)。 | ||
社会功能 10分 | 主题特点鲜明,社会效益良好 | 10 | 活动主题明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体现社会正能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10分)。 | |
加分项 | 有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 | 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20分)。 | ||
扣分项 | 负面报道 | 有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 ||
弄虚作假行为 | 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 经有关部门查处申报主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分 |
乐东黎族自治县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会展)申报表
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单位性质 | 政府 □企业 □ 社团 □(在方框内打√) | |||||||
负责人 | 职务 | 电 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类型 | 民俗文化类□ 产品会展类□ 艺术观赏类□ 综合类□ (在方框内打√) | |||||||
举办地点 | 时 间 | |||||||
举办届数 | 参加人数 | |||||||
基 本 情 况 | (主要包括活动主题、内容、特色等基本概况,以及活动做法、成效、经验等,不超过1000字) | |||||||
基 本 情 况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现场检查(如有)和推荐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创建认定条件、
申报表及评分表
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创建认定条件
以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突出渔业休闲、娱乐、怡情、健身等多元功能,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休闲垂钓、观赏水族类比赛及其它休闲渔业相关的比赛。
一、申报主体
由具有合法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赛事承办机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赛事规模
休闲垂钓类比赛要求:海水垂钓比赛和仿生饵钓比赛参赛队数10个以上或参赛人数50人以上,淡水垂钓比赛参赛队数15个以上或参赛人数100人以上,或经休闲垂钓协会认可的精英赛、大师赛等赛事。
观赏水族类比赛要求:观赏水族类比赛单项赛事参赛鱼只数量200条(尾、只、箱)以上,综合赛事参赛鱼只数量400条(尾、只、箱)以上。
2. 品牌知名度
休闲垂钓类比赛在县农业农村局认可的休闲渔业场所,观赏水族类比赛应在便于民众参观的场所;举办时间相对固定。赛事举办3年(届)以上,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省或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赛事内容丰富多彩。
3.管理规范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赛事组织规范,有高水平的裁判人员和评判标准,活动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安全保障
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设施设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重大治安事故。
5.环境保护
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正规厂家生产,并对渔业水域环境无污染或其他毒副作用的器具和材料。在江河湖海等公共水域或其毗连水域举办的赛事应具有完善的水域环境保护措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认定评分表
申报单位(公章): 赛事名称: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赛事规模 30分 | 达到一定的赛事规模 | 30 | 海水垂钓比赛和仿生饵钓比赛参赛队数10个以上或参赛人数50人以上,淡水垂钓比赛参赛队数15个以上或参赛人数100人以上,或经休闲垂钓协会认可的精英赛、大师赛等赛事;观赏水族类比赛单项赛事参赛鱼只数量200条(尾、只、箱)以上,综合赛事参赛鱼只数量400条(尾、只、箱)以上。(20分);海水垂钓比赛和仿生饵钓比赛参赛队数20个以上或参赛人数100人以上,淡水垂钓比赛参赛队数30个以上或参赛人数200人以上,或经休闲垂钓协会认可的精英赛、大师赛等赛事;观赏水族类比赛单项赛事参赛鱼只数量300条(尾、只、箱)以上,综合赛事参赛鱼只数量500条(尾、只、箱)以上(30分)。 | |
品牌知名度 30分 | 赛事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 9 | 休闲垂钓类比赛在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休闲渔业场所,观赏水族类比赛应在便于民众参观的场所(7分);在全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9分)。 | |
定期举办赛事 | 9 | 连续举办3年或3届以上(7分);连续举办5年或5届以上(9分)。 | ||
社会知名度较高 | 12 | 在省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8分);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12分)。 | ||
管理规范 9分 | 管理制度完善 | 4 | 有明确的制度和章程,完善、可行(4分)。 | |
赛事组织规范 | 5 | 有高水平的裁判人员和评判标准(5分)。 | ||
安全保障 16分 | 安全措施和设施完善 | 6 | 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设施设备(6分)。 | |
应急预案制度完善 | 10 | 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10分)。 | ||
环境保护 15分 | 赛事器具和材料环保 | 10 | 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正规厂家生产的器具和材料(5分)。 对渔业水域环境无污染或其他毒副作用(5分)。 | |
水域环境保护 | 5 | 具有完善的水域环境保护措施(5分)。 | ||
加分项 | 有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 | 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险等救助措施(20分)。 | ||
扣分项 | 负面报道 | 有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 ||
弄虚作假行为 | 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经有关部门查处申报主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重大治安事故;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分 |
有影响力的休闲渔业赛事申报表
基本 信息 | 赛事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单位性质 | 政府 □企业 □ 社团□ (在方框内打√) | |||||
负责人 | 职务 | 电 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类 型 | 休闲垂钓类□ 观赏水族类□ 其他类□ (在方框内打√) | |||||
举办地点 | 时 间 | |||||
举办届数 | 参加人数 | |||||
基 本 情 况 | (主要包括赛事主题、内容、特色等基本概况,以及赛事的成效、经验等,不超过1000字) |
基 本 情 况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现场检查(如有)和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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