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北路(一环西路--蒸阳北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环北路(一环西路--蒸阳北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长丰大道北延(蒸水南路—内环西路)项目 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3】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长丰大道北延(蒸水南路—内环西路)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2.3建设规模:衡阳市长丰大道北延(蒸水南路—内环西路)道路全长2960米。 2.4计划投资:绿化工程计划投资约1400万元 2.5工期要求:9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养护要求:1年 2.8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在本省注册设立分公司5年以上。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的同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购买招标文件后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时均不得变更,否则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帐 号:****************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7日~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标段)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省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⑧类似工程(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可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验收的工程为有效)原件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⑧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且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它资料费200元、购图费50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14年9月17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9时00分;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2、联系方式业 主: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 联 系 人:谭先生电 话:****-******* (办)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138*****97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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