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0楼1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ZB2021-GK1006
项目名称: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4,240,000.00 | 是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财政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带水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时间:2022年04月08日至2022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0楼10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2022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申请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省财政厅机关
地址:冰窖巷13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张玉、杨永丽、杨丽萍
电话:029-********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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