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坝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水厂(第四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EPC)设备及安装 招标公告
龙凤坝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水厂(第四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EPC)设备及安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14:05
恩施市龙凤坝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水厂(第四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EPC)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龙凤坝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水厂(第四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EPC)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施市发改投资〔201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村刘家湾 建设规模:新建水厂总规模20万吨/日,建设DN100-1200球墨铸铁管30km。工程建设分二期进行,本合同内的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原水取水管、厂内和出厂输水配套管按20万吨/日进行设计和建设,平面总布局按20万吨/日分组分期布局,泵房、加氯、加药间、配电间等土建部分按20万吨/日设计和建设,所有机电设备本次规模为10万吨/日,预留20万吨/日分期分组布局的机位),建设配套管网(DN100-1200管道约5公里)。新建进场道路约1.5km,标准为四级厂外道路。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招标内容:恩施市龙凤坝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水厂(第四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EPC)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及安装、单机调试、联机调试相关服务工作。本招标文件所附清单仅作参考,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2)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安装所必须的专用材料及辅件的的深化设计、采购、生产、检验检测、催交、监造、设备认证(如有)、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保管、交验、保险、安装、单机调试、联机调试、性能测试、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技术服务(包括工程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招标对象为设备集成商并负责驻场安装工作,后期中标人的设备采购厂商选定、设备型号、技术参数、设备价格等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要求,并向招标人备案。中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人的要求供货并进行驻场安装工作。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设备缺陷或向招标人提供的参数、数据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村刘家湾。 计划交货期:所有设备于2022年5月20日前货到现场,实际到货时间以业主及现场实际进度安排为准。中标人须严格依照业主及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进行供货,不得延误,不得影响本工程整体进度。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水泵、加药系统、加氯系统、虹吸桁车式吸泥机、滤头滤板的厂家制造商向其签署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书。(2)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提供近二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本项目的自来水厂设备供货安装业绩。(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04-08至2022-04-13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4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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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7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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