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环境监测站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金湖环境监测站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6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印章齐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询价文件获取
1、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含补充、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3、报名地点:金湖县城南新都22-2-302室(注:疫情期间,报名无需到达现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询价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询价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材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正确填写投标确认函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相关招标信息(含澄清、修改等信息)无法接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金湖县环境监测站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路长安巷8号);
3、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并密封后递交。
六、询价信息
1、询价时间: 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询价地点:金湖县环境监测站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路长安巷8号);(疫情期间,开标无需到达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代理机构);
3、询价方式:纸质文件现场开标。
七、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联系人:殷大举 , 联系电话:189*****536 ;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180*****518 ;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标、定标具体详见询价文件评分标准
2、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3、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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