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头苑中学子站)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头苑中学子站)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关于文昌市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头苑中学子站)运行维护项目询价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昌市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头苑中学子站)运行维护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昌市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头苑中学子站)运行维护项目
二、询价单位名称: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概况: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2、服务地点:文昌市头苑中学大气自动监测子站。
3、服务内容:对文昌市头苑中学大气自动监测子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及站房维护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工作应接受文昌市生态环境局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自动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与数据传送平台联网正常。
四、询价报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报价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报价单位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运维有关要求: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要求:
1、为保证项目的运维服务质量,报价单位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需提供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报价单位为其等缴纳近期一年内任3个月的社保证明,要求技术人员具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提供2018年至今报价单位曾经或正在从事的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案例。
3、报价单位应具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要求的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标定用流量计1台、温湿度计1台、压力计1台等。注:须提供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的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
4、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项目运维实施方案。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八、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文昌市环境监测站(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4号)。
2、联系人:田工
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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