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支撑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支撑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支撑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是为:组建提供支撑服务所需的专家库;建立知识产权运用服务体系建设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绩效评价报告;配合做好成果推介、宣传推广工作。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①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唯一总体牵头建设单位,承建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专利运营体系建设运营方面具有充足的经验积累。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作为国家唯一的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行业专利统计发布机制的数据提供商,数据资源具有数据量全、实效性强等特点,且知识产权大数据、产业大数据具有权威性,能够为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撑服务提供权威、全面、时效性高的知识产权数据、产业数据和政策数据支撑。
②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拥有国内唯一具有IPC(国际专利分类)、CPC(联合专利分类)、FI-FT(日本专利分类)综合分类能力的分类机构;基于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数据及自有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是覆盖所有产业领域的多类型数据资源,是唯一能满足洛阳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撑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论证专家一致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14层1609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赵红恩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丁博洛阳市开元湖管理处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韩玲洛阳市委老干部局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4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2年04月14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1、公示媒介:《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民生路1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服务 知识产权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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