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二次招标公告
大亚湾区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大亚湾区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YWHW********4C1
二、项目名称:大亚湾区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9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必须是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苗种生产单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大亚湾区2013年中央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投标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18日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8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邮编:51600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号:4001 0154 8000 01689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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