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柔性子管集中招标公告

第一批柔性子管集中招标公告

本次2014年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第一批柔性子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4-248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货物招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900万元(含税),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本项目所采购产品为柔性子管。
项目交货期为接收采购订单或备货通知后:
(1)7个日历日内VMI备货型号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6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2)10个日历日内非VMI备货型号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6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3)应急需求为3个日历日内柔性子管供货量不少于300000米,需将当期采购的合同设备交货至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注:VMI备货型号的柔性子管具体型号,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提前2周通知中标人。
交货地点:广东省内指定配送中心(广州、深圳、汕头、茂名)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2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项目所投产品为国产的,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本项目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或合资品牌的,投标人可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5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6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投标人为代理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且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也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1.7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
2.1.8 产品制造商2012年1月1日至今国内柔性子管的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含)。(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订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货物的配置清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一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9 投标产品必须具备近两年的(2012年7月1日至今)国家认可(CNAS或CMA)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阻燃产品及非阻燃产品各一份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1.10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备至少5条的全自动生产线或10条的半自动生产线,必须提供各条生产线照片各一张及具备车间背景的至少符合上述要求生产线的全景照片一张。(生产线必须包括切割机、工业用缝纫机、履带输送机、成盘机)
2.1.11 投标产品须为专利产品(注:专利须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专利证书并且专利权尚未失效。产品制造商应当具有投标产品的专利或专利权人的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许可。如产品制造商具有投标产品专利的,须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专利权人许可实施的,须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人出具的专利授权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产品制造商及专利权人公章。
2.2 注意:上述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原件,需单独具列清单(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材料原件清单》),评审结束后将如数退还。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28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2.4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三楼会议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及购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5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六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样品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样品型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报价表-投标样品列表》)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2788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检测校准中心,夏茅仓库路线指示详见《中捷公司夏茅基地库区路线指示图》,联系人:钟定国,联系电话:180*****830。测试结果将作为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时送检将影响技术评审。(注:预计完成检测所需时间需至少50天;如因投标人延迟送检或延迟支付检测费用,导致其检测结果报告不能在截标之前出具的,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直接收取,检测费用为17206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赵景文
电 话:189*****458 /020- ********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4439 001828 0000 6551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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