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林场林权确权登记试点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求公式
宁波市林场林权确权登记试点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求公式
宁波市林场林权确权登记试点项目单一来源意见征求公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宁波市林场林权确权登记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宁波市作为试点城市,宁波市林场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项目已完成正式立项,经费按一次招标分年支付。该项目是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整体智治”先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的是全面查清林权登记历史数据,划界定标埋桩,整合形成“林权家底”,建立林权空间数据库,基于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平台研发外业指界系统,并与登记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深化林权登记数字化改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的公益二类市级事业单位。本项目所需敏感数据,大部分由该院生产制作和维护。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完整有效的所需数据。同时该院作为全国首家城市级卫星测绘应用中心,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宁波市遥感影像数据库,涉密数据管理机制齐全,对相关数据的调用、查询具有便利性。
2、该院开展了木资源专项调查、卫星测绘应用、遥感影像数据库建立,国有土地变更调查、国有林场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等工作。储备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并在处理同类型历史遗留问题上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建立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对宁波现有国有林场情况非常了解,林权登记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
3、本项目所需数据包括三调、高分影像、DEM、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数据,且需要使用大量的宁波地区历史影像数据库。
4、以上所涉数据具有保密性、权威性、延续性和唯一性等特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8*****904
传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真:/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1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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