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拥堵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SZZX-202204SZ-007001001)招标公告

城区拥堵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SZZX-202204SZ-007001001)招标公告

nnnnnn第一章 招标公告nnn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tnttnttnttnttntttnttnt
城区拥堵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SZZX-******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拥堵点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字【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中心城区
ntttt建设规模:项目包含 40 处堵点进行治理改造,分为交叉口治理 21 处、区域交通治理 6 处、学校周边治理 13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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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 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2.2.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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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10
合同估算价:991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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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tttt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个,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单位担任。 (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各自的法律责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6)发包人只接受明确的一级分包,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再次分包视为违反合同的转包行为。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施工任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发包人有权将相关施工任务另行委托其他承包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索赔等全部责任均由分包给第三方的承包人承担。未明确的专项工程,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由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选择分包人,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合同須通过发包人审核同意。 (7)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ntttt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ntttt3.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管控等事项。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所设计项目投资金额≥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1 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部分的企业须提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含施工)业绩;承担设计部分的企业须提供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含设计)业绩;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4、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19 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⑦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nttt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ntttt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ntttt4.2ntttt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08日至2022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ntttt(“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ntt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ntttt5.2ntttt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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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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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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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咸宁市城
市管理执
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
泉大道5
39号
地址:
咸宁市银
泉大道5
2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夏琴、聂儒
电话:
0715-*******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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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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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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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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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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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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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整治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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