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采购/资审公告
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23: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金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项目名称: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2.项目编号:YNJBZBZX*******;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的工作部署,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旅游革命考核相关内容,在前期诚信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文旅企业底数,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在完成2022年省级涉旅企业复评工作的基础上,拟对全市涉旅企业(含旅行社、旅游汽车、租赁车、住宿企业、餐饮企业、景区和涉旅商品经营企业)和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含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出版物销售、电影院等企业)进行数据采集及综合评价,共计2万家。通过切实开展实施“2022年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项目,提高评价效率,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确保昆明市在省级旅游市场综合考评诚信评价工作不失分,若因客观原因无法避免失分要确保失分不高于同类州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
(2)《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3)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指数评价办法
(4)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指数形成图
(5)云南省涉旅企业规范指数评价工作规则
(6)云南省涉旅企业品质指数评价工作规则
(7)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流程
(8)云南省涉旅企业重点监管办法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服务开展的主要任务是:
(1) 开展2万家文旅行业企业实地测评和数据采集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下发的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任务。二是根据行业管理需求,梳理我市七大涉旅业态企业(含旅行社、旅游汽车、租赁车、住宿企业、餐饮企业、景区和涉旅商品经营企业)及文化经营企业单位(含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出版物销售、电影院等)评价要求和类目,通过调研、意见征询等制定现场信息采集表,统筹协调全市完成进行综合数据采集。并根据2019年-2021年诚信评价工作成果,按照行业发展特点和我市各文旅业态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各县(市)区、各业态的任务量,严格按照涉旅企业品质指数评价办法和文旅行业企业现场信息采集表,组织开展2万家文旅企业品质指数复评和综合数据采集工作,既强调评价过程的客观性,也要保障评价数据和采集结果的科学性。要求评价工作专员必须到达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开展实地数据采集,从基础信息、卫生、服务、安全等方面,充分收集、掌握、采集企业情况,对照该业态评价标准和信息采集表,通过评价系统上传评价和采集痕迹,痕迹必须真实有效,能够支撑评价和采集结果,反应企业实际情况。在验收时,若核查组对任务结果存疑时需负责进行解释,存在质量不达标的要负责进行质量提升工作,直到质量达标。最终评价结果要为消费者对诚信文旅企业的选择提供指导参考,为文旅企业的质量提升、品牌化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为政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以评价结果促进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旅企业质量提升,增强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重新激发我市文旅行业发展内生动力,对实现文旅行业的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 确保省级旅游市场综合考评诚信评价工作不失分。掌握省级旅游市场综合考评相关要求及考核办法,在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时,按照省级考核要求进行考核预判,在基础工作、完成率、评价质量、结果运用四个维度省级诚信评价考核中,细化分析是否存在失分风险,及时完善改进工作办法,确保省级旅游市场综合考评诚信评价工作不失分,若因客观原因无法避免失分要确保失分不高于同类州市。
(3)组织工作培训及督导帮扶。通过意见征询会、专家深访、企业走访等多种方式,在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发展背景下,以诚信为核心,针对文旅行业市场需求、诚信评价的持续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多角度、深度化的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编制专业培训课程。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少于6场诚信评价工作人员、职能部门、评分专员及文旅企业专业培训,要求通过培训帮助参会人员充分了解诚信评价背景意义、掌握日常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熟悉诚信评价系统使用、了解辖区文旅企业经营状况、增加对诚信评价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同时不断提升品质指数评价专员专业度。为强化市级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市级与各县(市)区间的工作粘性,及时发现工作潜在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诚信评价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18个县(市)区开展一年不少于1次专业、细致、全面的精准督导。
(4) 提供专业数据分析。收集诚信评价相关原始数据,提取信息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通过统计、分析,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节日报送等并进行信息归集,总结诚信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告知该时间段诚信评价成果,为执行下阶段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并为企业的诚信建设、质量提升、品牌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及精准的数据支撑。诚信评价开展过程中提供7×24小时服务保障,协调各县市区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参评企业、评价专员、系统公司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价工作。
(5)强化诚信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红黑榜”机制。一是按照各县(市)区《涉旅企业重点监管工作办法》,将诚信评价分数低于6分的涉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在监管期内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和限期整改力度,及时上传检查、整改痕迹,监管期满指导县(市)区进行规范指数重评,并安排专业评分员到现场再次核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按照评价标准给出品质指数专业得分,综合规范指数得分、品质指数得分和体验指数得分,确认企业是否可以移除重点监管名单,对二次评价后诚信指数仍不达标的,再次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强整改力度。二是将诚信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涉旅企业列入旅游市场“红榜”予以宣传、推荐、鼓励。三是搭建与其他职能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全面推进诚信评价信息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接共享,建立省市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诚信评价数据共享渠道,及时将评价信息等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昆明市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协助开展“奖优罚劣”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6) 扩大诚信评价宣传范围。全年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多渠道投放不少于20条诚信评价相关报道,加大对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涉旅企业诚信评价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监管部门、文旅企业对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评价工作认知及重视程度;拍摄5条10-15秒的宣传小视频用于微信、抖音等平台宣传;选取文化旅游重点区域开展不少于1场诚信评价及信用体系建设线下宣传活动。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采购标的数量为1项;
(2)项目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
(3)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服务标准:按照2022年省级诚信评估工作要求,依照《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展诚信评价综合协调和现场评价工作,完成昆明市2万家文旅行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其中包括省级复评工作和文旅行业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2)工作进度:根据省级诚信评价工作要求时限完成省级复评。文旅行业企业数据采集在2022年度按市级要求开展,保证在合同期限内100%完成。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本次采购标的需根据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以及省级考核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 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和《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开展诚信评价综合协调和现场评价工作,完成昆明市2万家文旅行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1) 按照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要求,联系对接文旅行业县、市级主管部门,指导昆明市各县区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任务。
(2)根据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进度时限要求,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
(3)根据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部署,不定期按需开展文旅企业诚信评价培训,培训工作要求覆盖昆明市所有县(市)区及关联方。
(4)如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失分或者失分高于同类州市,则视为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单位追缴回项目经费。
6.标包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整体投标。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8.采购项目用途: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服务。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其他补充事宜: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声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04 -07 23:59至2022-04 -15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04-28 9:30(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2022年度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4-28 9:30
其他:①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操作指南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
②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街 1 号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 楼指定开标厅)),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楼
联系人:黄师
联系电话: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金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奥宸财富广场C1座11层1102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赵工
联系电话:189*****199、159*****876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10-********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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