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18: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运输厅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344线K2227+093-K2252+681(灵武市大河子沟-临河镇)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号]416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09线K1243+400-K1254+560(永宁火车站-永宁县仁存)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号]417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307线K1321+020-K1327+300(永宁县望增路口-永宁县玉泉营)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号]418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344线灵武市大河子沟-临河镇段等六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号]6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

(1)G307线K1321+020-K1327+300(永宁县望增路口-永宁县玉泉营)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级公路),主要是新增公路交通标线、公路交通标志牌、部分路段设置护栏等。

(2)G109线K1243+400-K1254+560(永宁火车站-永宁县仁存)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级公路),主要是新增公路交通标线、公路交通标志牌、部分路段设置护栏等。

(3)S304线K25+100-K27+000(贺兰县四十里店-贺兰县新华村)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级公路),对S304线K25+100-K27+000段布设护栏,在临沟且填高大于3m的路段设置(Gr-A-4E)型波形梁护栏;桥梁防撞墙两端增设BT-2型护栏过渡段。

(4)G344线K2227+093-K2252+681(灵武市大河子沟-临河镇)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一级公路),主要是新增公路交通标线、设置公路交通标志牌、示警桩,部分路段设置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和中分隔离护栏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

A组: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7月24日,计75日历天;

B组: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8日,计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组别,每个组别各1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一标段

G307线K1321+020-K1327+300(永宁县望增路口-永宁县玉泉营)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单柱式交通标志牌1块;新增热熔凸起型标线58.32㎡;清除标线52.49㎡;BT-1护栏48m;AT2 A级护栏468m;Gr-A-4E护栏4160m;Gr-A-4C护栏176m;AT1-2A级护栏468m;AT2 SB级护栏24m;Gr-SB-2E护栏256m;AT1-2 SB级护栏24m;IV类立柱反光膜10.46㎡;VG-De(Rbw)-Atl型轮廓标469个;钻孔1922个;新建道口标柱20根。

G109线K1243+400-K1254+560(永宁火车站-永宁县仁存)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单柱式交通标志牌55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牌1块;新增热熔凸起型标线51.84㎡;新增热熔反光型标线186.2㎡;清除标线186.49㎡;AT2护栏432m;AT1-2护栏396m;Gr-A-4E护栏8349m;Gr-A-4C护栏30m;BT-1护栏48m;钻孔2318个;IV类立柱反光膜17.29㎡;VG-De(Rbw)-Atl型轮廓标768个;新建道口标柱90根。

S304线K25+100-K27+000(贺兰县四十里店-贺兰县新华村)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新增热熔反光型标线74.40㎡;新建护栏2120m;新增轮廊标130根。

B组

一标段

G344线K2227+093-K2252+681(灵武市大河子沟-临河镇)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单柱式交通标志牌61块;附着式交通标志牌40块;新增热熔凸起型标线124.88㎡;新增热熔反光型标线*****.19㎡;铣刨标线*****.44㎡;DR1端头14个;Gr-SB-2E护栏197m;BT-2护栏24m;AT1-2 SB级护栏36m;AT2 SB级护栏125m;Gr-A-4E护栏9342m;BT-1护栏252m;AT2 A级护栏228m;AT1-2 A级护栏336m;护栏反光膜167.1㎡;钻孔*****个;Gr-Am-4E护栏*****m;CT1护栏912m;SBm防撞护栏556m;过渡板96m;VG-De(Rbw)-Atl型轮廓标1306个;VG-De(Rby)-Atl型轮廓标6025个;道口标桩96根;示警桩48根;桥梁防撞墙反光膜993.408㎡;护栏立柱填缝砂浆1187m?。

注: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A组: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旧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新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B组: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旧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新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能力

A组、B组: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

业绩

A组:

投标人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

B组:

投标人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

企业

信誉

A组、B组: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19年4月7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A组: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B组: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5年(指2017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推荐中标的标段以本次招标标段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4月14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 西部CA客服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1707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武健

电 话:0951-*******

电 话:187*****649

2022-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防护工程 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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