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洞村新农村建设综合文化广场招标公告
杨洞村新农村建设综合文化广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坪坝营镇杨洞村新农村建设综合文化广场项目已由咸发改投资[2014]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转移支付及地方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ESTXZBXF2014-70;总投资:约120万元人民币;广场场坪、绿化、亮化、改河道及河道护栏,总面积约4000㎡。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报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咸丰县坪坝营镇杨洞村中心集镇;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设施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相应项目经理叁级、相应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省以外或省内州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恩施州交通建设信用登记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持: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办事处登记;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五大员等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社保证明原件(需提供社保局核定相关人员名单及缴费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函(原件);3、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含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身份证原件、聘用合同,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办事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5:30,地点为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办事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坪坝营镇
联 系 人:蒯 剑
电 话:189*****13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办事处
邮 编: 445600
联 系 人:刘翠碧
电 话:186*****908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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