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招标公告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招标公告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征求意见公告

项目名称 :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

项目编号 : 晋政采[2014-519]G247-C46-A(预)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拟于近期组织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需求及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关于修改意见的回复 :

  如有修改建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请于2014年9月1日17 : 00时前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传真报送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相关的电子文档,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韩晓宁

  地 址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省城联社五层508室)

  电话及传真 : ****-******* 

  电 子 邮 件 : ********9@qq.com">********9@qq.com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资格要求 :

1、提供救灾物资储备场所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开展相关工作业务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要正常年检、要缴纳相关的费税等),要集物资管理、仓储、运输为一体。工作业务开展经常、正常;

2、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资格审查证书,连续三年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且无事故。 

二、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租期1年。 

三、款项支付 : 合同签订后1月内一次性支付 

四、售后服务 :

  提供储备救灾物资场所的单位要对储备的救灾物资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1、由于储备救灾物资的特殊性,要指定专人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管理和维护(定期打扫卫生、通风换气、检查防火、排水等设施设备和物资整理等)。 2、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物资接收、及出、入库工作并建有台帐。 3、在接到紧急调运物资通知后1小时内协调运输车辆到位,4小时内第一批物资运出(出发),12小时内调运到本省内县级以上受灾地点。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有后续协调运输车辆的能力。 4、要保证提供储备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指定的专项管理物资的工作人员保持持24小时联系畅通。 5、指定的救灾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好日常管理。每月至少打扫储备场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比如上级检查)随时按通知要求做好储备场所的检查准备工作(包括卫生清理、设施设备的检查、储备物资的整理、周围环境的整理等)。做到每月不少于2次通风换气,每次不少于2小时。 6、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应定期对消防、排水、通风、用电、防雷设备等设施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要对储备的救灾物资购买财产综合保险。 8、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要有固定的相应规模的管理人员和装卸人员(固定的装卸人员不少于20人),配有装卸设备(叉车、托盘搬运车等)。 9、要具备随时按照要求调运、装卸救灾物资的能力。要有固定的运输队伍,能提供紧急情况下调运相应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并有在接到紧急调运物资通知后1小时内协调运输车辆到位,4小时内第一批物资运出(出发),12小时内调运到本省内县级以上受灾地点。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有后续协调运输车辆的能力。 10、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储备救灾物资管理相关工作。  

五、其他要求 :

  1、中标后,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若与投标文件描述相差较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签合同。 

六、使用环境 :

  1、提供的物资储备场所要地势较为平坦、交通运输便利,最好临近铁路货站或高速公路入口、国道入口等。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对外连接市政道路或公路的通路应能满足大型货车双向通行的要求。 2、提供的物资储备场所要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厂房和库房等。 

七、质保金 :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订立后交付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服务保证金5万元。 

八、技术要求 :

序号

货物名称

需求或性能描述

单位

数量

1

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由于救灾工作的特殊性,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要有固定的相应规模的管理人员和装卸人员(固定的装卸人员不少于20人),配有装卸物资的装卸设备(叉车、托盘搬运车等)。
2、要具备随时按照要求调运、装卸救灾物资的能力。要有固定的运输队伍,能提供紧急情况下调运相应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并有在接到紧急调运物资通知后1小时内协调运输车辆到位, 4小时内第一批物资运出(出发),12小时内调运到本省内县级以上受灾地点。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有后续协调运输车辆的能力。
二、租赁救灾物资场所的要求
1、提供的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应为单层设计,层高不低于6米,单个储备场所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具有内置或外置货台。
3、提供的物资储备场所要地势较为平坦、交通运输便利,最好临近铁路货站或高速公路入口、国道入口等。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对外连接市政道路或公路的通路应能满足大型货车双向通行的要求。
2、提供的物资储备场所要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厂房和库房等。
8、提供的物资储备场所要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车道等应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9、提供的储备场所要有排水系统,其防洪防、涝排水应与城市、乡镇或村的排水沟或排水管道等有组织排水方式。
10、提供的储备场所要采取防潮、防鼠和防雷击措施。
11、提供的储备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要有机械通风设备。
12、提供的储备场所内要达到双向通行或循环通行的条件,方便物资装卸和车辆出入。
13、其它便于储备救灾物资管理、装卸等条件。
三、管理与服务
提供储备救灾物资场所的单位要对储备的救灾物资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物资出入库、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等)。
1、由于储备救灾物资的特殊性,要指定专人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管理和维护(打扫卫生、通风换气、物资整理等)。
2、要保证提供储备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指定的专项管理物资的工作人员保持持24小时联系畅通。
3、指定的救灾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好日常管理。每月至少打扫储备场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比如检查)随时按通知要求做好储备场所的卫生清理。做到每月不少于2次通风换气,每次不少于2小时。
4、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应定时对消防、排水、通风、用电、防雷设备等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提供储备场所的单位要对储备的救灾物资进行综合财产保险。
6、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储备救灾物资管理相关工作。

年/平方米

  附件二 :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修改建议(格式)

关于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修改建议

序号

条款号

本项目商务、技术需求中的

参数或要求

(请详细标明该内容及该内容在项目需求书中的页码、行数)

修改理由或建议

(请明确说明)

单 位 : (盖章)

法人代表 : (签字)

联系方式 :

日  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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