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09: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发【2022】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新建牛舍6栋建筑面积5060.10㎡;隔离牛舍1栋建筑面积605.03㎡。子母牛舍1栋建筑面积605.03㎡;草料棚1栋建筑面积1477.67㎡;机械库房及精料棚1栋建筑面积624.23㎡;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208.15㎡;青贮平台1座面积1440㎡;安装20m长100T地磅1台;电动伸缩门1座;太阳能路灯24盏;监控系统1套;TMR全日粮喂料车3辆、撒料车3辆、清粪车2辆、装载机1辆、玉米粉碎机设备2台;消毒喷洒设备1套。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4月8日9 时00 分至2022 年4月15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4月29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李旺镇
联系人:金 涛
电 话:188*****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 林
电 话:177*****169
8、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2022 年4月 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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