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喀什车务段防暑药品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喀什车务段防暑药品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条件
喀什车务段现就防暑药品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包件标的名称、采购物品、采购件数等内容如下:
标的名称:喀什车务段防暑药品采购
采购物品:防暑四件套(人丹、风油精、清凉油(霜)、清凉鼻通)
采购件数:674件
具体要求:承包人与发包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于5月10日前将药品运输至喀什车务段管内各站(具体明细详见合同或来电咨询),如有运输损耗承包人应予以补足发货。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销售相关物品资质或授权。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报价文件。
⑴文件包含:1个Excel电子版报价单(格式、顺序不能改变),一套扫描件(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用)、制造工厂授权书(代理公司使用)、企业信息表以及每个包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销售)、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内容须一致。如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视为报价无效。(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如有需要报价人澄清的内容,请报价人予以澄清。)
⑵《报价单》表格下方“报价单位名称、投标人类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联系电话、邮箱、报价日期、报价时间”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⑶必须每项报价,不得为空,缺项无效。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喀什市世纪大道喀什火车站小区右侧喀什车务段
报价联系人:刘工
电话:0998-******* 156*****627
电子邮箱:*******@qq.com
五、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拟成交人和成交人将在本平台统一以公示、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六、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同意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
七、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以及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九、公告期自2022年4月8日10时00分起2022年4月12日18时00分止,2022年4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喀什车务段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喀什车务段
2022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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