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木垒县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木垒县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木垒县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14)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木垒县迎宾路(S303)人行道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县迎宾路
3、项目规模:总长4.1公里,铺装面积29550㎡,路沿石长8200米。其中园艺路至西大桥路段长1.9公里,铺装面积13694㎡,路沿石长3800米。解放路至园艺路段长2.2公里。铺装面积15856㎡,路沿石长4400米。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6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投资300万元,第二标段投资350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9月27日开工,201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35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不分标段,施工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园艺路至西大桥路。第二标段解放路至园艺路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绿化带、人行道土方施工及人行道路面铺装和路沿石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监理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7日9:30时-2014年8月3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施工第一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施工第二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2014年9月1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68;账号:********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将招标文件费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收款人: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行号:********1068,帐号:********4203)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施工招标文件费均为500元/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两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吕志坤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园园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木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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