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2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0">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0**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0**-04-08 至 *0**-04-15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0**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0**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年04月*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0**年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招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7,000.00
最高限价(元):587,000.00
采购需求:

一、检测数量与内容

1、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50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查样品400批次,饲料经营门店抽查样品100批次)。检测项目详见表1-1。

1-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项目

*" width="*06">

产品类型

*">

检测指标

*">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猪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喹乙醇、喹烯酮、金霉素、土霉素

反刍动物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喹乙醇、喹烯酮

禽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金霉素、土霉素、氟苯尼考、氯霉素

水产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氟苯尼考、氯霉素、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 width="*06">

宠物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

*">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

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6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

水分、铜、锌、铅、砷

复合预混合饲料

*">

水分、铜、锌、维生素A、铅、砷

*" width="9*">

单一饲料

动物源性

*">

粗蛋白、三聚氰胺、牛羊源性成分(标示含牛羊源性成分除外)

植物源性和微生物发酵类

*">

粗蛋白、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

*" width="*06">

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

主成分(产品标准方法适用时)

*、风险预警监测:50批次。

监测项目包括粗蛋白、水分、灰分、钙、总磷、阿莫西林、沙门氏菌。

二、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判定原则

1、检测方法

GB/T 643*-*018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凯氏定氮法

GB/T 6435-*014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8381.7-*009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含第1号修改单)

GB/T 8381.9-*005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007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006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018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017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018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T *****-*018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08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10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10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05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06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GB/T *****-*008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486号公告-8-*010 饲料中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086号公告-5-*014饲料中卡巴氧、乙酰甲喹、喹烯酮和喹乙醇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349号公告-6-*015饲料中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和喹噁啉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483号公告-8-*016 饲料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NY/T 137*-*007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

NY/T 1946-*010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检测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法

NY/T *071-*011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8号-3-*0*0饲料中7种青霉素类药物含量的测定

GB/T *****-*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主成分的检测方法:采用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或推荐的检测方法

承建机构检测SOP饲料中阿莫西林的测定。

*、判定依据

(一)卫生指标。饲料和饲料原料按照《饲料卫生标准》(GB *****-*017)判定;饲料添加剂按照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判定;宠物饲料按《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农业农村部公告第*0号)判定。

(二)质量指标。按照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有效合同、饲料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示指标进行判定。如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与明示指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6*5号)不一致,以其中较严格指标进行判定。

(三)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关于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6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0号)、《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农业部公告第1*18号)判定。

3、判定原则

(一)单项指标判定

1.饲料产品的判定。各类质量指标及其卫生指标依据《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010)执行。

*.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判定。不考虑方法误差。

3.兽药的判定。超出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6号规定的,判定为不合格。

4.非法添加物的判定。确认检测方法有定量限的以定量限为判定限,超过定量限即判定为不合格;没有定量限的,以检测限或检出限为判定限,超过检测限即判定为不合格。三聚氰胺的判定按照农业部公告第1*18号判定。

5.牛羊源性成分判定。牛源性成分、羊源性成分有一项为阳性(高于0.*5%的检出限),则判定为不合格。使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时,设置0.*5%的阳性对照样,以实测Ct值进行阳性或阴性判定。

(二)产品综合判定。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水分仅作计算使用,不纳入综合判定。

(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中分析保证值之外的指标判定不考虑产品的保质期。

三、履约期限:

中标供应商于*0**年6月*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0**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于*0**年6月*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0**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
预算金额(元):1,017,000.00
最高限价(元):1,017,000.00
采购需求:
*">

一、工作内容:中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开展有关抽样活动,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二、任务一: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一)检测数量

开展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860批,中标供应商负责抽样和检测工作。监督抽样品种类和数量见表1。

(二)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要求

1、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应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由中监所另发)。

*、畜产品样品原应从动物屠宰环节抽取,具体任务分工见表*-1。

*-1

*%">

序号

*1%">

市别

猪肝

猪肉

牛肉

羊肉

1

*1%">

沈阳

30

*0

*0

8

*

*1%">

大连

30

*0

1*

8

3

*1%">

鞍山

*4

14

4

4

4

*1%">

抚顺

10

6

0

0

5

*1%">

本溪

6

4

4

4

6

*1%">

丹东

30

14

6

4

7

*1%">

锦州

*8

18

6

8

8

*1%">

营口

14

8

4

0

9

*1%">

阜新

*4

1*

4

3*

10

*1%">

辽阳

*0

1*

6

4

11

*1%">

铁岭

56

*4

8

6

1*

*1%">

朝阳

30

*0

6

4

13

*1%">

盘锦

4

4

4

0

14

*1%">

葫芦岛

30

*0

6

8

15

*1%">

沈抚新区

4

4

0

0

*" width="36%">

合计

340

340

90

90

3、按照四个季度均匀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三)检测的总体要求

1、检测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见表*-*)和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见表*-*)执行。中标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检测方法的,应事先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表

动物/组织

化合物

*7%">

检测方法

*4%">

检测限或定量限

(μg/kg 或μg/L)

*1%">

残留限量

(μg/kg或μg/L)

牛/肉

阿苯达唑

及其主要代谢物

*7%">

动物可食性组织中阿苯达唑及其主要代谢物残留检测方法(农业部公告第958号-9-*007)

*4%">

阿苯达唑10

*1%">

100

*4%">

阿苯达唑砜 10

*4%">

阿苯达唑亚砜 10

水分

*7%">

GB*****-*0*0

*4%">

/

*1%">

≤77.0g/100g

*" width="17%">

阿维菌素类

*" width="*7%">

动物源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5号公告-5-*008)

*4%">

多拉菌素5

*1%">

10

*4%">

伊维菌素5

*1%">

30

头孢噻呋

*7%">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噻呋残留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5号公告-13-*008)

*4%">

头孢噻呋 100

*1%">

1000

*" width="10%">

羊/肉

水分

*7%">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0*0)

*4%">

/

*1%">

≤78.0g/100g

四环素类

*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007)

*4%">

四环素 50

*1%">

*00

*4%">

土霉素 50

*4%">

金霉素 50

磺胺类

*7%">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5号公告-*3-*008)

*4%">

磺胺嘧啶 0.5

*1%">

100

*4%">

磺胺甲噁唑 0.5

*4%">

磺胺噻唑 0.5

*4%">

磺胺间甲氧嘧啶0.5

*4%">

磺胺二甲嘧啶 0.5

*4%">

磺胺氯哒嗪 0.5

*" width="17%">

氟喹诺酮类

*" width="*7%">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007)

*4%">

恩诺沙星 3.0

*" width="*1%">

100

*4%">

环丙沙星 8.0

猪/肉

水分

*7%">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0*0)

*4%">

/

*1%">

≤76.0g/100g

硝基咪唑类

*7%">

动物性食品中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代谢物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5号–**008)

*4%">

甲硝唑 1

*1%">

不得检出ND

*4%">

羟基甲硝唑 1

*4%">

地美硝唑 1

*4%">

羟基地美硝唑1

地塞米松

*7%">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31号–**008)

*4%">

地塞米松 0.5

*1%">

1.0

磺胺类

*7%">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5号公告-*3-*008)

*4%">

磺胺嘧啶 *.0

*1%">

100

*4%">

磺胺嘧啶 0.5

*4%">

磺胺甲噁唑 0.5

*4%">

磺胺噻唑 0.5

*4%">

磺胺间甲氧嘧啶0.5

*4%">

磺胺二甲嘧啶 0.5

头孢噻呋

*7%">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噻呋残留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5号公告-13-*008)

*4%">

头孢噻呋 100

*1%">

1000

猪肝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步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

*7%">

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

*4%">

见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的检测标准

*1%">

不得检出

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7%">

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

*4%">

见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的检测标准

*1%">

地塞米松*.0

倍他米松*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17α-群勃龙、17β-群勃龙、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

*7%">

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

*4%">

见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提供的检测标准

*1%">

不得检出

*、以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如已有确证方法,应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结果作为上报数据。

3、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应在发现阳性样品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及样品所在市农业农村局。

三、任务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

(一)监测项目

1、监测细菌及数量

监测动物泄殖腔拭子样品300批次。包括指示菌大肠杆菌和肠球菌。

*、监测范围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区域为辽宁省辖区内重点养殖区域。采取定点监测的方式,对省内*019~*0*1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开展跟踪监测。养殖场名单见表*-3。

*-3 辽宁省监测养殖场名单

序号

监测养殖场

*">

动物

1

大连韩伟养鸡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

*">

*

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忠华养殖场

*">

3

大连洪家畜牧有限公司

*">

4

东官营肉鸡养殖扶贫农场

*">

5

海城市腾鳌大腾肉鸡养殖场

*">

3、监测药物

(1)监测大肠杆菌对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庆大霉素、大观霉素、四环素、氟苯尼考、磺胺异噁唑、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头孢噻呋、头孢他啶、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美罗培南、安普霉素、黏菌素、乙酰甲喹等16种抗菌药的耐药性。

*)监测肠球菌对青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红霉素、克林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头孢噻呋、头孢西丁、磺胺异噁唑、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万古霉素、多西环素、氟苯尼考、苯唑西林、庆大霉素、泰妙菌素、替米考星、利奈唑胺、四环素、吉他霉素、黄霉素、恩拉霉素、喹烯酮、那西肽、阿维拉霉素、维吉尼亚霉素、杆菌肽等*7种抗菌药的耐药性。

(二)采样检测

1、要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采样和检测技术要点》开展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对判定为特殊耐药表型菌株的监测结果,需复核后再上报。

*、样品应从养殖场或屠宰场采集。按要求认真做好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对同一养殖场用药情况不同的动物群,应分开填写采样表。

3、细菌的分离和鉴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动物源细菌分离和鉴定方法》或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执行。应使用经过质量评价后的药敏试验板进行检测。

四、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分别于每季度末7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5日前)将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报至招标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任务应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分析研判等情况报至招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分别于每季度末7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5日前)将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报至招标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任务应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分析研判等情况报至招标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6,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0
采购需求:

一、抽检数量

全省共检测样品800批次,监测项目见附表3-1。

3-1*0**年辽宁省“瘦肉精”专项监督监测项目明细表

样品名称

监测数量

*17">

监测项目

备注

猪肝

*00

*17">

猪肝、猪肉、牛肉和羊肉: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

牛尿和羊尿:11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齐帕特罗)

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应于6月*0日、11月*0日分别完成各品种数量的一半,抽样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完成相应的抽样任务。抽样计划见附表1。

猪肉

*00

牛肉

100

羊肉

100

猪肝

*00

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抽样的品种、数量、来源

猪肉

牛肉

羊肉

牛尿

羊尿

二、监督抽检项目

*00批次猪肝、*00批次猪肉、100批次牛肉、100批次羊肉样品中分别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抽样的品种、数量、来源,对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牛尿、羊尿样品随机抽取*00批次。其中,猪肝、猪肉、牛肉和羊肉开展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牛尿和羊尿开展11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齐帕特罗)检测。

三、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猪尿、牛尿、羊尿中β-受体激动剂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见附表3-*

3-*:“瘦肉精”等专项监督监测计划监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 width="*46">

检测项目

样品种类

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判定标准

违法添加监测

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

猪肝、猪肉、牛肉、羊肉

农业部10*5号公告-18-*008

农业农村部第*50号公告

≤0.5μg/kg

违法添加监测

11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西布特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班布特罗、齐帕特罗)

牛尿、羊尿

农业部1063号公告-3-*008

农业农村部第*50号公告

≤0.*μg/kg

四、履约期限

中标供应商于*0**年6月*0日、*0**年11月*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于*0**年6月*0日、*0**年11月*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891,000.00
最高限价(元):891,000.00
采购需求:

一、监测数量、地点

*0**年辽宁省禽蛋兽药残留计划监测600批;禽肉兽药残留监测400批。

二、监测项目、方法和判定依据及标准

*0**年辽宁省禽蛋禽肉兽药残留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及标准详见表4-1。

4-1*0**年辽宁省禽蛋禽肉兽药残留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动物组织

检测项目

*6">

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判定标准

鸡蛋

金刚烷胺

*6">

GB *****.5-*019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不得检出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6">

GB/T *****-*007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0号

不得检出

氟喹诺酮类

*6">

GB/T *****-*007

GB *****

不得检出

*" width="91">

鸡肝

磺胺类

*6">

农业部10*5号公告-*3-*008、GB *****

GB *****

≤100μg/kg

硝基咪唑类

*6">

GB/T *****

GB *****

不得检出

鸡肉

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

*6">

GB *****、GB*****

GB *****

*00μg/kg

大环内酯类和林可胺类

*6">

GB/T *076*

GB *****

红霉素 ≤100μg/kg

螺旋霉素≤*00μg/kg

吉它霉素≤*00μg/kg

泰乐菌素≤100μg/kg

替米考星≤150μg/kg

林可霉素≤*00μg/kg

地克珠利

*6">

GB *9701

GB *****

≤500μg/kg

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

*6">

GB 31658.5

GB *****

≤100μg/kg

三、履约期限

中标供应商应在*0**年6月*0日、*0**年11月10日前,完成半年、全年监测任务。并在*0**年6月*5日、*0**年11月15日前,中标供应商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0**年6月*0日、*0**年11月10日前,完成半年、全年监测任务。并在*0**年6月*5日、*0**年11月15日前,中标供应商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78,0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0
采购需求:

一、抽检数量

全省共监测生鲜乳样品100批次。

二、监测项目

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素M1、铅、铬、汞和砷;奶畜养殖散户样品检测项目为黄曲霉素M1、β-内酰胺酶、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铅、铬、汞和砷。

三、抽样要求

每批次样品采集3份平行样。其中1份留给受检单位,并告知贮存条件,1份用于检测,1份用于异议复检和抽查。

四、检测方法、判定及相关要求

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样品不得采用被抽查单位留样和送样。

五、结果上报

经确证方法检测出的超标结果,检测承担单位应于*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被抽样单位,并报送至招标人。

六、履约期限

中标供应商应在*0**年6月*0日、*0**年10月*0日前,完成上半年和全年监测任务。并于*0**年6月*5日、*0**年10月*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5-1*0**年辽宁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抽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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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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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来源

全年抽检批次

生鲜乳

收购站

生鲜乳运输车

奶畜养

殖散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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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1*

1*

*

*

*3">

大连

3

3

*

3

*3">

鞍山

1

1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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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

0

0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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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

1

*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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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

1

5

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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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6

1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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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

0

0

0

9

*3">

阜新

6

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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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

1

1

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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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

*

*

1

1*

*3">

朝阳

*

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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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1

1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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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1

1

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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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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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

45

18

备注:检测数量原则上上半年、下半年为总数量的一半;样品上、下半年不能重复抽样。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0**年6月*0日、*0**年10月*0日前,完成上半年和全年监测任务。并于*0**年6月*5日、*0**年10月*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承担监测任务总结报告报送至招标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557,000.00
最高限价(元):557,000.00
采购需求:

一、工作任务: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开展全省饲料添加剂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检测方法验证工作。

二、验证数量:

承担5*1批次饲料添加剂产品主成分检测方法验证工作。

三、履约期限:

根据企业申报在*0*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年主成分方法验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企业申报在*0*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年主成分方法验证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0*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年04月08日 08时30分至*0**年04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年04月*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仅现场递交备份文件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或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联系方式: 0*4-*3447*3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01房间
联系方式: 0*4-*3388575-806/*3388491
邮箱地址: lngczbgs@1*6.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霄、李锋
电话: 0*4-*3388575-806/*33884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检测 产品质量 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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