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空港A型保税物流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江苏灌云空港A型保税物流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江苏灌云空港A型保税物流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灌云空港A型保税物流园项目已经灌行审投资备[2021]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空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4平方米,新建总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海关监管仓库约8500m2,保税中转仓库约*****m2,生鲜冷链仓库约*****m2,综合服务中心约*****m2,卡口约1500m2、开闭所等。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室外附属包含不限于土石方、围墙、绿化、景观、室外照明、道路、铺装、综合管线、综合管网、停车位等;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照明、动力、高低压配电、给排水、消防水电、暖通、弱电、智能化、冷库设备等。
2.1.3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340万元,施工费控制价*****万元,设备购置费1550万,暂列金额20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6月1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经专家会审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3月27日(以业主最终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须经业主审核通过并书面确认,施工图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最终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达到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含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及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土建、水电安装、室外附属等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材料检测、质量检测、环境检测等所涉及的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单位具有:具有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仅包括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4月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规模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施工业绩,则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设计业绩,则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企业业绩与拟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3.1.2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4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规模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企业业绩与拟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3.2自2020年4月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1年4月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中标后不影响办理手续) 。
3.6.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直辖市、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6.4本次执行建市[2019]12号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以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5号。
3.6.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3.6.7投标人拟报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社保凭证,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提供无失信惩戒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4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9日10 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灌云县行政审批局051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空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灌云县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7*****999电 话:182*****898
12.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 180*****017(微信同号) 177*****787(微信同号)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 |
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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