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委托,对高清数字视频综合监测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XTC-*******
2.本项目预算为85.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及要求 | 交货时间 |
1 | 高清数字摄像机 | 20 | 台 | 详见“第七章 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 |
2 | 室外直流变速云台 | 20 | 台 |
3 | 云台解码器 | 20 | 台 |
4 | 高清数字光端机 | 20 | 台 |
5 | 室外防护罩 | 20 | 个 |
6 | 高清电动变焦镜头 | 20 | 个 |
7 | 高清视频编码器 | 20 | 台 |
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邮 编:100086
联系人:张雪莲
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
***************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
********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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