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08 至 2022-04-15
撰写单位: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63,000.00
最高限价(元):9,663,0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空摄像头监控系统安装与调试,监控中心系统投入使用,运行正常。)

二、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完工后付合同金额的40%,验收交付后付合同金额的25%,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剩余2%在质保期(三年)满后支付。

四、项目要求

为了解决休渔期非法捕捞、三无渔船监管以及传统视频监控手段夜间无法识别船舶的问题,计划采购信息技术服务的模式进行监管,技术服务涉及的硬件、软件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内硬件和软件的质保,由提供服务方负责。提供14个高空点位,按照本地港湾的全面覆盖要求,达到高空宏观瞭望和监管广度要求。实现实时告警、数据保存,推进渔业、渔政监管的智慧化、可视化、信息化。同时建设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实现数据同步,做到统一指挥。

五、具体服务功能要求如下:

(一)发现目标:通过技术服务的应用,实现自动巡航、抓拍来发现目标。

(二)识别目标:通过视频结构化分析、多源目标融合等关键技术识别目标是否违法。

(三)发出预警:通过判定目标是否跨越电子围栏、是否进入自定义防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来实现自动告警。告警信息可实时发送至PC端以及执法人员的手机客户端。

(四)联动跟踪:技术服务通过设备巡航将自动抓拍、识别以及记录非法船只。同时起到驱赶、警示的作用。

(五)执法处置:现场执法人员可根据前端设备采集的目标位置信息快速定位查找到目标,远程指挥中心可通过大屏幕进行远程协同指挥,实现对执法动态的全面掌控。

(六)保存证据:预警系统对船舶运动轨迹、抓拍图像和视频信息进行存档,数据存储时间可根据需求设定,重要存储数据按需存储,永久有效。支持目标数据和视频的同步回放。

六、技术服务设备清单

六、技术服务设备清单

近海渔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主要设备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1

一体化网络高清激光云台摄像机

1.支持≥400万并≥55倍变倍激光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

2.支持3D定位功能,通过客户端/IE可实现点击跟踪和放大

3、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音频异常侦测

4.支持智能雨刷,耐候性好,更换方便

5.支持三码流、ROI、光学透雾、宽动态、光学防抖、电子防抖等功能

6.补光灯: 激光补光≥3 km

7.接口支持不低于: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8.支持人脸图片比对功能,比对成功率≥99%。

9.支持防护等级≥IP67,≥6kV防浪涌,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5℃-70℃。

14

2

智能警戒雷达

探测跟踪距离:行人≥1500米、车辆≥2000米、船舶≥3000米;

14

探测角度:水平≥180°,垂直范围为±20

探测精度:±1°(信噪比40dB时),方位精度≥1°;

测速范围:1m/s~60m/s(3.6km/h~216km/h);

扫描探测区域:180°范围半径≥3000米扇形区域连续扫描,有效避免无效区域带来的误报及干扰;

每秒≥5次主动探测跟踪目标,并实时显示目标类型及状态,自动记录目标轨迹,并预判目标的意图;

防护等级≥IP67,不受光照、灰尘、雨雪等外界环境影响;

3

超脑网络探照灯

有效射程:≥3000米,≥2000米处光电设备可获取全彩高清画面;

21

重量:<10kg;

额定电压:不高于DC48V;

额定功率:不高于350W;

追踪速度:水平0-30°/s,垂直:0-15°/s,无级调速;

可与视频监控、雷达等系统结合,实时跟踪照射,实时反馈设备状态;

具备自动追踪,跟踪照射功能,自动根据目标距离,实时调整追踪速度;

具备自动根据距离调整照度功能,确保光电设备曝光适当,获取全彩高清画面;

全天时、全天候连续≥24小时工作,中途无需关闭冷却;

状态实时自检,临近使用寿命自动提醒告知,故障预警;

敌我识别功能:目标为非法目标自动跟踪照射,目标为我方执法船只,自动调整角度提供适当充足的辅助照明;

强光致盲功能:有效距离内可迅速对目标造成暂时性失明,限制目标行动能力;

具备多通道通信:同时支持无线遥控器现场控制,TCP/IP方式远程网络通信

通信接口:RJ45 网络通信;

防护等级≥IP66,不受光照、灰尘、雨雪等外界环境影响;

4

雷球探照灯预警系统

1、基于二维GIS地图与雷达探测、视频监控、周界报警、告警处置等系统相融合形成的综合应用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预案设置机制,并对预案进行调用来实现大范围的联动响应;

1

2、预警辅助功能:辅助执法人员快速调动并分配所需人力、物力,实时监控并指挥处置过程,使应急指挥工作做到快速、有效、科学;

3、具有大范围快速搜索定位能力:全天时、全天候对监控区域内的多目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定位、跟踪目标,在卫星实景地图或电子地图上动态显示目标位置、方向、速度和运动轨迹,对进入报警区目标进行强光驱离、语音告警、驱动摄像机对目标锁定;

4、地图管理:软件的地图,可以显示雷达部署情况,目标发现后显示的实时位置,报警区域的部署情况,地图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更换,地图测量工具,放大,缩小功能;

5、电子围栏功能:软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多种报警区域的部署,如:圆形区域、多边形区域等。根据不同的报警区域可以联动不同的光电设备;支持自定义多种报警区域、屏蔽区域,可绘制圆形、多边形等各种实际需要区域;

6、语音报警功能:软件可根据雷达发现目标,实时语音报警目标区域位置,也可自定义报警语音;

7、视频弹窗功能:系统发出报警后,光电设备实时跟踪,软件弹窗,显示视频画面,视频窗口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视频部分可以控制摄像机相应的手动操作;

8、平台接入功能:支持接入各大主流安防设备及第三方系统平台;

9、报警历史查询:报警信息的本地保存,开启功能后,自动保存报警信息,供后期查询;

10、敌我识别功能:雷达发现目标后,能有效识别目标的类型,是非法目标还是执法船只;

11、权限分级管理功能:可根据权限等级对单台、多台设备、管理;

12、智能定位功能:在系统软件中卫星地图或电子点图任意位置,摄像机、探照灯自动快速准确达到该位置,且摄像机自动根据距离调整合适焦段,确保目标在画面中央;

13、系统探测到多个目标时,系统会自动切换到多报警状态,逐个抓拍各个目标,形成完整的报警记录。可自动锁定高威胁目标,也可手动切换目标;

14、目标类型分析:系统能自动识别区分目标类型,并在地图中显示;

15、具备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可显示覆盖范围内目标的北斗定位信息,显示内容包括不限于:船舶名称、经纬度、船速、船舶类型、时间戳、船长、船宽、航向等信息;(北斗卫星定位信号良好状态下)

16、AIS数据显示比对功能,自动获取覆盖范围内的船舶信息,显示内容包括不限于:船舶名称、经纬度、船速、船舶类型、时间戳、船长、船宽、航向等信息;

17、自动捕捉船舶关键信息,与大数据对比,研判是否是合法船只。出现非法船只自动报警,启动处理预案;

18、云广播功能,可本地、远程实时喊话和定时自动播放相应语音警示内容;

19、手机APP可实时显示系统信息,有报警可实时推送告知。具备远程喊话,播放警告语音;

20、系统具备远程升级更新功能,可根据实际需求拓展;

不少于上述功能。

5

云广播

不少于14个数字广播系统,实现海上情况时时播报

1

6

指挥中心

不低于市区(县)两级的联动指挥中心

1

7

供电方式

不少于14个稳定的供电系统

14

8

传输方式

不低于10M、100M的互联网专线

15

9

硬件、软件质保

三年期

14

10

挂载位置

有效覆盖港湾的挂载位置,平均≥35米的高空挂载高度

1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空摄像头监控系统安装与调试,监控中心系统投入使用,运行正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 0417-*******、093 
邮箱地址: ykgxzb@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7*****6710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悦、魏雪峰
电话: 0417-*******、0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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