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4.8-4.10表)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拟审批公示(2022.4.8-4.10表)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4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4月10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四十个井子区

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项目永久占地*****m2,临时占地:*****m2。建设规模:项目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建设期为1年。工程建成后,风电场理论上年上网电量为*****.1万千瓦时,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2518h。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设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在驶出场区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清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渣定期清运,不在保护区内排放;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物料、渣土或废弃物;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减少裸露地表面积。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在项目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理后拉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生活盥洗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弃土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桶)内,定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齿轮箱滤芯及废铅酸蓄电池等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设置彩带控制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生态防护措施,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公示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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