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龙江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龙江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由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字[2014]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水务局进行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龙江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解决15个自然屯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人口0.67万人。打中深井15眼,管网15处,建地下泵房15座,排气井15座,排泥井15座、围栏工程15座、配套变频给水设备及水泵15台套,紫外线消毒器15台、铺设干线及支线管网39386米,铺设入户管道19140米,安装入户1914户,开挖及回填土方量12.71万立方米。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
第1标段,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打中深井15眼,管网15处,建地下泵房15座,排气井15座,排泥井15座、围栏工程15座、配套变频给水设备及水泵15台套,紫外线消毒器15台、铺设干线及支线管网39386米,铺设入户管道19140米,安装入户1914户,开挖及回填土方量12.71万立方米。
第2标段,主要内容为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及管件的生产厂家或合法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9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第1标段的投标人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项目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第2标段的投标人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人请于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9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9月10日8时30分在龙江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招 标 人:龙江县水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158*****037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
传 真:****-********
2014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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