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人民西路268 号红菱花园第9 栋

建设单位: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红菱花园第9 幢房屋共4 层,总建筑面积2627.58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功能设白内障诊室、青光眼诊室、屈光眼肌病诊室、角膜病诊室、眼底病诊室、斜弱视、眼屈光诊室、小儿眼科健诊室、注射室、治疗室、手术室、病房、配镜中心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诊疗科目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角膜病、眼屈光、斜弱视、小儿眼科、医学验光配镜等眼全科诊疗。设有20 张病床,门诊量约为40 人次/天。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项目施工主要是在室内进行,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的影响主要在项目室内。施工扬尘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不大,采取施工期间关闭门窗施工、设置防尘网、及时清扫地面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装修废气主要是装修材料产生的甲醛等有机废气,但项目装修内容较少,产生的废气量少,通过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可有效,装修期间保持室内通风并在装修完成后摆放吊兰等植物进行净化等措施控制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为房屋改造、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洗手污水,依托9 栋现有公共卫生间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②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昼间(06:00~22:00)以及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施工;

④项目施工主要是在室内进行,墙体以及关闭门窗施工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衰减作用;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

②废包装材料能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收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3)备用发电机置于封闭发电机房内,仅在停电时启用;

(4)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3、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设置1 个10m3化粪池,1 个2m3隔油池,2 个0.1m3检验废水收集桶,1 个处理日处理规模10m3的污水处理站。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主体部分均采用全地埋式设计置于北侧绿化带内,隔音效果较好,水泵采用潜水泵作为提升泵,水泵安装在池底,运行时发出的噪声被水吸收,通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后,基本无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备用发电机房设置于地下夹层内,发电机房与小区居民楼之间最近距离约10m。备用发电机应置于地下夹层发电机房内,经房屋隔声、距离衰减后贡献值约35dB(A),项目备用发电机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另外,备用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才使用,项目区供电情况较稳定,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小。

5、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设置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油污采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定期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

(4)设置一间3.5m2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他为简单防渗区。

7、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后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基本对生态环境无较大影响。

8、环境风险

①医废暂存间、化粪池、出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防渗防腐;

②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③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有专门的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明确各类废弃物标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 天;

④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应设置有截漏的裙角,利用地面与裙角之间所围建的容积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泄漏的物质进行收集;

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用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⑦次氯酸钠应避光保存,其存放处防潮、防雨、防火、隔离热源,禁止与易燃易爆等物质混合存放,存放处备用消防灭火器材;

⑧本项目医疗废物必须经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后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科学的分类是消除污染、无害化处置的保证,要采用专用容器,明确各类废弃物标识,分类包装,分类堆放,并本着及时、方便、安全、快捷的原则,进行收集。为保证有害废料在产生、堆集和保存期间不发生意外、泄漏、破损等,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防渗防漏措施、防火措施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 天,应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月20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眼视光眼科医院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设 审批 眼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