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综合楼数字审判工程招标公告
审判综合楼数字审判工程招标公告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数字审判工程 招投标编码: SG0303G14010 公告发布日期: 2014-08-29
报名开始时间: 2014/8/29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姜光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数字审判工程
建设单位: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绥芬河市沿河路南,教育路东审判综合楼内
招标范围: 专业承包:智能化
公告说明: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数字审判工程 已由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绥发改发【2013】32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省专项装备款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芬河市沿河路南、教育路东审判综合楼内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周界警戒-泄漏电缆等工程
2.5合同估算:约780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工长(1人):具备工长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1人):具备质检员岗位证书;造价员(1人):具备造价员岗位证书或造价师注册证书。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人数和资格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报名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无效,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前,已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取消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前应必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建造师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建造师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2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绥芬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在投标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详见附件3), 外省建筑企业中标后,在开工之前,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中标信息表》(详见附件4),外省建筑企业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3投标企业现场确认前须到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511室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无行贿记录证明,绥芬河市检察院办理查询工作电话:155*****217。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凡是有各种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绥芬河市信访局和绥芬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招标人将谢绝其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路南教育路东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楼
邮编:150016
联系人:张先生、王先生
电子邮箱:139*****896@163.com">139*****896@163.com、hxxmgl@163.com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
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格式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投标报名开始 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并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格式出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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