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大桥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马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ZSSZZB2022工字3号)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大桥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马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ZSSZZB2022工字3号)招标公告
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大桥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马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编号:ZSSZZB2022工字3号)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大桥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马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
2.项目采购编号:ZSSZZB2022工字3号
3.购方式:公开招标
4.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陆拾叁万零伍佰叁拾柒元柒角伍分(¥********.75),该资金款项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5.采购需求
5.1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
5.2建设规模:实施范围约为68.2842公顷(约1024.263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本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别为V级;其中: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大桥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约为37.3174公顷(约559.761亩),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马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约为30.9668公顷(约464.502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施工技术标准详见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
5.3《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
5.4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本项目采购需求(范围(内容(“标的物”)))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分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土地管理业”,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5.5质量要求:达到项目涉及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规范(DB45/T 951-201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定机构(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说明:投标人使用《财务报表》作为本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投标人应对应该划型类别载列的判定标准自我核定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1(或2022)的,且未进行财务年度审计故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对《投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2年02月(或03月)(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应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应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人在“税款所属时期”内由其交易行为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所有税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应有相应的“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1095个日历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事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3.1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3.2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3.3投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的信用评级为D级的单位(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网(https://o.dnr.gxzf.gov.cn/show?id=*****)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4.1持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载明“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4.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1)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工期已结束;
(2)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3)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北京时间为2022年04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确定参与项目投标者,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人民币300.00元/每投标人。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精神,对可能存在疫情风险的投标人,可使用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此种方式的,投标人应将《开标会议无异议承诺书》装入《投标文件》,并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引致无效投标的风险),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网上银行,或账户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的,应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0*******
说明:《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投标人应对应该划型类别载列的判定标准自我核定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2.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001、077*****896
2.监督部门
名称(全称):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7*****065
3.采购人
名称(全称):钟山兴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新兴北路
邮编:******
联系人:陈刘云
电话/传真:077*****388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黄圆圆
电话/传真:077*****829、199*****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黄圆圆
2022年04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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