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 ,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位于湖南省岳阳市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 ,符合毕(结)业条件者 ,颁发相应学历证书 ,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五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 ,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 、公正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 、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 ,确定我校2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 ,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各类别 、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5%左右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 ,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500人 ,分为A类(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及音乐教育的考生) ,B类(报考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的考生),C类(报考大数据与会计 、商务英语 、市场营销、旅游管理 、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 、移动应用开发 、现代通信技术 、智能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的普通高中生和同等学力的考生) ,D类(报考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中职类考生) ,E类(报考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 、现代通信技术 、智能互联网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具体单招专业 、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
层次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三年制高职
初等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00
3500
美术教育
50
3500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120
3850
早期教育
150
385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80
3850
视觉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240
7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60
7500
室内艺术设计
100
7500
动漫设计
180
7500
现代服务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60
3500
商务英语
100
3850
市场营销
100
3850
旅游管理
100
4600
跨境电子商务
80
3850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60
3500
数字媒体技术
80
5500
软件技术
120
7800
移动应用开发
60
5060
通信工程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
160
5060
智能互联网技术
100
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80
5060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0
5060
标签: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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