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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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10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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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农经发〔2022〕3号

各市(州)、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备春耕的关键时节。为切实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和服务作用,助力全省备春耕生产,现就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农业生产托管是将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储等全部或部分薄弱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是解决当前农村劳动力短缺、有效避免人员集聚、抗疫保春耕的有效办法之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托管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户特别是涉疫地区农户全面了解生产托管的好处,让服务组织了解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措施,全力营造出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名录库准入条件,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监测等工作。及时将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服务组织向乡村公开发布,定期更新。要围绕同一地域或同一产业的生产,积极组建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相邻地区跨区作业,同一产业相互协作。对于涉疫较重乡村,要组织动员服务组织开展异地代育代播、代购代储等服务,并适时开展进场作业。

  三、大力推进托管服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全面摸清服务组织服务供给清单和小农户特别是当前涉疫地区水稻种植户需求信息,推动小农户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选择多环节托管、全程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服务模式。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小农户使用全省标准服务合同文本,保障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暂时无法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代为签订,也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约定,有条件的实行网签。

  四、扎实推进试点示范

  按照《推广创新服务模式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农业生产托管整县整乡整村推进试点方案》要求,九台等4个县(市、区)、桦甸市公吉乡等2个乡镇、公主岭市朝阳坡镇中央堡等40个村,尽快制定试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落实具体举措,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整县整乡整村试点,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其他地方要结合实际,在充分尊重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探索开展种植结构相同的多组或多村,乃至更大区域关键环节集中连片服务模式,把更多的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五、落实好生产托管项目

  各地农业农村局要提前谋划、抓紧组织实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很快下达,我省将承担更多的年度任务,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我省2021年项目指南要求,抓紧组织起草项目初步方案。年度任务下达后,各地要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项目方案要突出引导小农户和支持大宗粮油农产品,注重解决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特别是涉疫较重乡村水稻育苗播种、旱田整理、农资代购代储等问题,注重土地集中连片推进。通过项目引导,有效解决疫情期间“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力争做到农时一天不耽误、一户不落下、一亩不撂荒。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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