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机收服务的公告(三次)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机收服务的公告(三次)

1、采购单位: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编号:JSXNYNCJ*******号。

3、项目名称:金沙县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示范基地机收社会化服务。

4、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一家社会化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区域指定地点,在水稻收获时节及时采用机械化收获水稻,机收面积1600亩;实现水稻脱粒与秸秆还田一体进行,损失率≤8%,含杂率≤8%,破损率≤5%,未脱壳率≤8%;项目所投入使用的机械必须取得生产合格证,所有参加农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获得相关农机操作的培训证明。

5、项目预算金额:35.5万元。

6、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件(加盖企业印章)。(包括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法人参加投标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日历日。

7、供应商采购会议时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件(加盖企业印章)包括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2)法人参加投标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日历日。

8、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每日8:30至18:00时间。

9、报名地址: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10、采购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09时30分。

12、采购会议地点: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13、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0857-*******,手机:150*****533

14、监督举报电话:0857-*******(金沙县招标办)

0857-*******(金沙县纪委监察局)

0857-*******(金沙县财政局)

15、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政务中心网、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发布。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基地 社会化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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