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 ,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 ,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七条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 、公平 、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 、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

  第九条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 ,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 ,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 ,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经学院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 ,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我院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800人 ,具体单招专业组、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分专业计划数

学费标准


第一专业组

音乐剧表演

30

7500


戏剧影视表演

50

7500


戏曲表演

30

7500


第二专业组

音乐制作

10

7500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

15

7500


音乐表演(民族 、美声演唱方向)

20

7500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演奏方向)

20

7500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8

7500


音乐表演(国乐与管弦方向)

18

7500


钢琴调律

5

7500


第三专业组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

15

7500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

20

7500


广告艺术设计

30

7500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15

5500


产品艺术设计

15

7500


人物形象设计

20

7500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15

75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5

7500


影视动画

15

9000


第四专业组

舞蹈表演

50

7500


国际标准舞

20

7500


第五专业组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65

4600


第六专业组

文物修复与保护

25

5500


第七专业组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30

3500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30

3500


第八专业组

空中乘务

35

8000


第九专业组

艺术教育

70

3500


第十专业组

摄影摄像技术

20

7500


影视编导

15

750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20

7500


影视多媒体技术

10

55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10

5500


第十一专业组

播音与主持

20

7500


第十二专业组

网络直播与运营

10

5500


总计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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