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招标公告

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4-11 至 2022-04-18
撰写单位: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本溪中心医院购买救护车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货物需求

负压救护车技术参数

1. 负压型救护车4台,主要为转运、救治和监护抢救传染病人的专用负压型救护车。

2. 整车尺寸:

2.1.★ 外形尺寸:5850≥长≥5800mm、2000≥宽≥1900mm、2635≥高≥2600mm。

2.2.医疗舱尺寸 3200≥长≥3100mm、1800≥宽≥1700mm、1900≥高≥1800mm。

2.3.轴距:≥3700mm。

2.4.轴荷:≤1700/2020mm。

3. 发动机:

3.1.排量:≥2100ml。

3.2.燃油类型:柴油。

3.3.额定功率:≥100kw。

3.4.最大扭矩:≥350N.m。

3.5.型式:直列四缸、涡轮增压、柴油机。

3.6.排放标准:GB3847-2005,GB*****-2018国Ⅵ(国六排放)。

3.7.最高时速:≥145km/h。

4. 载重:

4.1.★整备质量 ≤3000kg。

4.2.总质量≥3700kg。

5. 底盘:

5.1.采用客车底盘,乘坐舒适性好。

5.2.变速器:六档手动变速器。

5.3.悬架系统: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霍奇基斯后悬。

5.4.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四轮碟刹。

5.5.★安全电子辅助系统:ABS+EBD+ESP。

5.6.车轮及轮胎:215/75R16LT,钢制轮毂。

6. 安全:

6.1.安全气囊:驾驶座安全气囊。

6.2.安全带:驾驶室三点式安全带、驾驶座安全带未系提示。

6.3.★高顶底盘:原厂高顶底盘未切割车顶。

7. ★方向盘:多功能方向盘。

8. ★显示屏:驾驶室配置原厂自带10.1英寸显示屏。

9. 改装技术要求:

9.1.车辆外观:

9.1.1. 救护车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和红色彩条。

9.1.2. 所有标识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反光贴。

9.1.3. 医疗舱左前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2/3不透光白膜。

9.2.警示系统:

9.2.1. 1、车前部嵌入式长排警灯≥1件,左右两侧各安装爆闪灯≥2件,尾部安装爆闪灯≥2件,爆闪警灯参数要求如下:

9.2.1.1. 外罩:蓝色外罩。

9.2.1.2. 电压:DC12V。

9.2.1.3. 灯具要求自闪,不能有控制器。

9.2.1.4. 为了保证防水特性,灯具必须配备 AMP防水护套。

9.2.2. 电子警报器:分体式结构,有效地将控制系统与主机分离;大功率高保真;微电脑芯片控制,警音频率稳定;控制器采用手柄式外观设计,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9.2.2.1. 警调名称:开道、救护、消防、治安、手动、汽笛、低音。

9.2.2.2. 工作电压:DC12V。

9.2.2.3. 输出功率:100W。

9.2.2.4. 输出阻抗:8Ω。

9.2.2.5. 话筒频响:200Hz~10KHz±3dB。

9.2.2.6. 新增灯控:2路灯控。

9.2.2.7. 警音输出电压: AC28V±1V。

9.2.2.8. 喊话输出电压:≥AC18V。

9.3.照明系统:

9.3.1. #车内照明:医疗舱内顶安装照明灯≥6盏,病人区域照度≥300lx,提供检测报告,车内照明灯参数要求如下:

9.3.1.1. 物料颜色:白色。

9.3.1.2. 功率:10W。

9.3.1.3. 光色:6000-6500K纯白。

9.3.1.4. 电压:12V。

9.3.2. 输液射灯:医疗舱内顶安装输液射灯≥2盏,冷白6000-6500K ,可调节照射角度,可在实施急救时辅助照明使用,输液射灯参数如下:

9.3.2.1. 电压:DC10-30V。

9.3.2.2. 功率:4.5W。

9.3.2.3. 光源:三颗LED。

9.3.2.4. 光色:冷白6000-6500K。

9.3.2.5. 工作温度:-40-60℃。

9.3.2.6. 灯具特点:灯碗可旋转。

9.3.2.7. 出光角度:45度。

9.3.2.8. 安装方式:卡式。

9.3.3. 担架射灯:医疗舱尾部安装LED照明灯≥1盏,灯碗可360度旋转,白光,高亮度600-6500K,可在担架上下车时辅助照明使用,担架射灯参数要求如下:

9.3.3.1. 电压:DC12V。

9.3.3.2. LED要求:6颗LED。

9.3.3.3. 安装方式:明装,平面螺栓固定。

9.3.3.4. 灯具特点:灯碗可360度旋转。

9.3.3.5. 亮度:白光,高亮度600-6500K。

9.3.3.6. 光通量:1200lm以上。

9.3.4. 外场照明灯:车顶左右两侧各安装LED照明灯≥2盏。

9.3.4.1. 外罩颜色:白色外罩。

9.3.4.2. 电压:DC12V。

9.3.4.3. 安装方式:螺装。

9.3.4.4. 为了保证防水特性,灯具必须配备 AMP防水护套。

9.4.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医疗舱、驾驶室原厂空调、暖风,独立控制。

9.4.1. 制热要求:安装独立锅炉,在环境温度-20摄氏度时,启动加热系统在15分钟内使车内温度至少达到22摄氏度以上。

9.4.2. 制冷要求:在环境温度40度时,使车内温度至少低于环境温度7度以上。

9.4.3. 换气系统:

9.4.3.1. 应采用优质产品,上排风换气扇,低噪音风扇,车厢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

9.4.3.2. 额定电压:12V。

9.4.3.3. 额定功率:40W。

9.4.3.4. 噪音:≤63dB。

9.4.3.5. 换气量:≥700m3/h。

9.5.医疗舱设计:

9.5.1. 医疗舱布局:

9.5.1.1. 医疗舱左侧氧气瓶柜、仪器柜、医疗舱左上方吊柜。

9.5.1.2. 中隔板后面为多功能医疗柜,中间为看护座椅;;看护座椅右侧为多层急救箱柜,结构设计要保证在停车和行车过程中都可以将急救箱取出使用。

9.5.1.3. 左上方吊柜的柜门结构采用上掀门,柜门上带透明材料可以保证看到里面的药品及耗材。

9.5.2. 柜体材料:

9.5.2.1. #提供柜体制作材料检测报告,要求未检出甲醛、镉、铅、汞及六价铬。

9.5.2.2. 柜体制作材料要求满足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9.5.3. 供电系统:

9.5.3.1. 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12V电源插座1只、220V电源插座4只。

9.5.3.2. 在拔掉车辆钥匙后所有用电器应与主、副电瓶断开,防止漏电,以保证蓄电池保存充足电力。

9.5.3.3. 为保证医疗仓系统稳定可靠,主副电瓶连接只能使用原车信号控制,不允许使用外接双电瓶隔离保护器(增加故障点)。

9.5.4. 充逆变一体机:

9.5.4.1. 应为智能逆变/充电一体机,12V输入,输出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

9.5.4.2. #为保证逆变器不影响原车电路,充逆变一体机必须具有电磁兼容测试报告。

9.5.4.3. 逆变部分:

9.5.4.3.1. 额定电压:12VDC。

9.5.4.3.2. 额定功率@25°(VA):≥1200。

9.5.4.3.3. 输出电压:230VAC±2%。

9.5.4.3.4. 输出频率:50/60Hz±0.1%。

9.5.4.3.5. 功率因素:0.9-1。

9.5.4.3.6. 峰值功率:≥300%。

9.5.4.3.7. 效率(MAX):≥89%。

9.5.4.3.8. 畸变:<3%。

9.5.4.3.9. 静态功率:≤11W。

9.5.4.3.10. 静态功耗(节能模式):≤2.5W。

9.5.4.3.11. 过温过载保护:三次重启后断开。

9.5.4.3.12. 短路保护:自动关断。

9.5.4.4. 充电部分:

9.5.4.4.1. 额定电压:12VDC。

9.5.4.4.2. 最大充电电流(A):≥40。

9.5.4.4.3. 温度补偿:-4mV/℃/cell。

9.5.4.4.4. 启动电池充电器:3-5A恒流充电。

9.5.4.5. 其它数据:

9.5.4.5.1. 切换时间:≤15ms。

9.5.4.5.2. 切换继电器:≤16A。

9.5.4.5.3. 冷却方式:强制冷风。

9.5.4.5.4. 防护等级:IP20。

9.5.4.5.5. 安全:EN*****-1。

9.5.5. 安全保护:每个分电路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9.5.6. 改装线束:

9.5.6.1. #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提供检测报告。

9.5.6.2. #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100°、4h、1KV、1min情况下,按照GB/T *****-2010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提供检测报告。

9.6.供氧系统:满足客户40升氧气瓶需求,氧气瓶切换装置,氧气终端2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呼吸机接口1个。

9.7.座椅与担架系统:

9.7.1. 右侧朝前可折叠医生座椅、右侧3个单人椅。

9.7.2. 自动上车担架:

9.7.2.1. 架由高强度的铝合金制成。

9.7.2.2. 取消保险锁的结构设计完全避免了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可能性;

9.7.2.3. 折腿机构由两侧把手控制。

9.7.2.4. PVC防水海绵床垫,靠背角度在0°-75°自由调节,使病人感觉舒适。

9.7.2.5. 加粗的椭圆形腿管,四周均匀分布的辅助上车轮以及铝块大大增加了担架的承重力,仅需一人便轻松完成上车过程。

9.7.2.6. 上车后可由固定装置锁在车厢底上。

9.7.2.7. 配一根不锈钢盐水架,可插在两边的孔内。

9.7.2.8. 轮子尺寸:¢125mm宽面橡胶轮。

9.7.2.9. 主要适用于救护车、医院、急救中心转运病人。

9.8.辅助系统:

9.8.1. 医疗舱地板革和地板:

9.8.1.1. #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竹胶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

9.8.1.2. #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且提供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地板耐磨检验报告。

9.8.2. 其它:

9.8.2.1. 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采用全金属主机(内置麦克风)、4W全金属分机(喇叭和麦克风一体化设计),有监控录音设备接口和无线麦克风接口。

9.8.2.2. 全方位安全扶手;

9.8.2.3. 灭火器共2个:驾驶室1个(1KG),医疗舱进出舱门处1个(1KG)。

9.8.2.4. 双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有延时调节装置(驾驶室、医疗舱各1个)。

9.8.2.5. 时钟:1个。

9.8.2.6. 固定式输液挂钩2个。

9.8.2.7. 垃圾桶1个。

9.9.负压设备:

9.9.1. 总体要求:

9.9.1.1. 设备用途:考虑到救护车病员室内需要集成必要的救护设备,负压救护车排风净化装置采用一体化设计,在较小的体积内集成了动力排风、空气高效过滤、中效活性炭过滤器、初效过滤器,进风格栅,紫外线臭氧消毒装置、负压监测与报警控制器,系统保护装置,消毒灯工作感应装置,排风口,负压风机消毒报警控制器等。

9.9.2. 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

9.9.2.1. 救护车负压排风净化单元:1台。

9.9.2.2. 符合WS /T 292- 2008《救护车》规定的指标。

9.9.2.3. 采用单元设计,与救护车工作台或医疗台组成一体,并可实现隐藏安装。

9.9.2.4. 具备良好的防尘性能,级别IP5X。

9.9.2.5. 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裸机可承受0.25m跌落冲击。

9.9.2.6. 配备进口品牌风机电机一台,风量应大于1100立方/每小时。

9.9.2.7. 相对压强: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在-80Pa~-10Pa。

9.9.2.8. 外接穿墙端子实现即插即用。

9.9.2.9. 内置消毒灯装置并配备UV紫外消毒灯1只。

9.9.2.10. 内置中效活性炭过滤器,捕集1-5um的颗粒灰尘及各种悬浮物;中效过滤器必须满足GB/T *****-2008《空气过滤器》中计数效率和阻力要求。

9.9.2.11. 配备初效过滤器一只,有效阻挡小于5微米的灰尘,延长高效过滤器的寿命。

9.9.2.12. 高效过滤器熔喷布的展开面积应大于3平米;高效过滤器必须满足 GB 6165-1985《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透过率和阻力》和GB *****-92《高效空气过滤器》中过滤效率和阻力两项要求,高效过滤器阻燃性符合DIN*****-F1标准。

9.9.2.13. 高效过滤器效率:高效过滤器对粒径0.3μm 的携带病菌微粒过滤效率大于99.995%。

9.9.2.14. 供电电压: AC220V。

9.9.3. #提供满足WS/T292-2008《救护车》负压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必须有CNAS标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1日 09时57分至2022年04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 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参加开标前应自行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来访人员防疫规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zfcg.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

标签: 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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