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钢结构大棚工程(DP-4~DP-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钢结构大棚工程(DP-4~DP-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钢结构大棚工程(DP-4~DP-7标段)施工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8】981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房建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20]459号)陕交函[2020]459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 ;
2.2 工程规模: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8〕903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路线起于鄠邑区谷子硙,与已建成通车的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北段户县东枢纽立交顺接,途径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三个区县,终点位于蓝田县沪陕高速蓝田东立交东侧。路线全长70.16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中央分隔带宽3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本项目高新段已建成通车,全线计划于2022年10月建成通车。 ;
2.3 项目投资总额:134*****000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组别名称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B组 | DP-4 | K20+260 | 子午收费站大棚工程 | 90 | |
DP-5 | K26+270 | 长安南收费站大棚工程 | 90 | |||
DP-6 | K39+775、 K44+750 | 引镇收费站、引镇服务区大棚工程 | 90 | |||
DP-7 | K51+360 | 汤峪收费站大棚工程 | 90 |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B组: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 质、 近5年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钢结构工程(或网架工程)施工合同段,且水平投影面积累计不少于5000㎡。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组别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本次招标,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4个,则按其填报的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排序前4名的关联关系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与本项目已招标确定的房建监理单位“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4月11日 08时30分 至2022年04月16日 16时3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12时至14时休息),在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5日 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2年05月05日 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
电话: | 185*****285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whndglc@163.com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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