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煤矿生产设备招标公告

湖煤矿生产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枣矿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滨湖煤矿需购置部分生产设备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经销公司,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 投标须知:

1、招标项目所在单位及地点:滨湖煤矿。

2、递交投标书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9:30,

地点:枣矿接待中心一楼会议室(薛城泰山南路)。

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9:30,地点:枣矿接待中心一楼会议室(薛城泰山南路)。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提供下列证书和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③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或鉴定书及有关产品安全生产使用的资料证明、证件);④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⑤主要业绩,近二年来同类产品的销售经营情况。

5、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要根据招标书所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特征明细分别报价,配套设备及附配件请注明产地厂家。

6、投标函及投标书要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书必须标有正副本字样;标书装袋密封加盖公章并注明正副本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书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六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7、各单位参与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8、整机设备报价含运费,并列出标准配置、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和报价。

9、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联系方式。

二、 主要合同条件:

1、运输方式和运费请在标书中明确。

2、供货商在产品介绍时所承诺的产品性能及特点要订立在合同中,作为合同书重要条款,设备装机时作为验收内容。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后再付30%,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正式投入使用后再付3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付清。付款条件内容有优惠承诺的请在标书中注明。

三、投标费

投标单位缴纳200元资料费,1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于9月27日中午12点前汇到:枣庄市置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枣滕矿区支行;帐号:****************8176),已交过投标保证金未退款单位不用再交。如投标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则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单位按实际中标额的1 %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主要用于上缴有关部门、招标代理费及本次招标活动发生的各类管理费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服务费多退少补,未中标单位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立旗电话138*****885),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设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议法的方式。

2、我公司将组织专家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交货时间、付款条件、设备安全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接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需方)与中标单位(供方)签订合同。逾期则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联系地址:枣矿集团公司办公楼七楼709房间

联系人:马爱国 联系电话:0632—******* 189*****979

李德平 联系电话: 0632—*******

2012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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