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公告DDYJ-2022-399852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公告DDYJ-2022-399852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2.4.23
、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应交易中心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包括: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招投标文件、交易合同等、中心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中心内部各项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 3、协助交易中心处理相关项目质疑与投诉、参与贵中心重大项目交易活动的谈判、列席会议等; 4、对交易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并 提出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为交易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出法律建议,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5、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审查或起草交易中心日常中所需要的一般性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公函、备忘录、通告、对外声明等; 6、参与交易中心拟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的审查; 7、协助交易中心管理合同,确定合同类别,加强履约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应招标人要求,及时解释合同条款,讲解常规合同的操作知识,将需要重复使用的法律文书版本规范化、标准化和格式化,便于交易中心进行合同管理; 8、对交易中心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咨询法律意见,提 出解决方案,并根据贵单位委托,代表交易中心对相关纠纷进行诉前的协商、谈判; 9、根据交易中心的业务特点,应交易中心要求,每年为贵单位员工至少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或专题讲座,以提高交易中心员工法律意识; 10、受交易中心委托,以贵单位或中标人的名义向特定对象发出声明、确认、谴责的函件,协助交易中心在适当媒体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以求交易中心的公众形象,社会声誉,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1、代表交易中心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交易中心的合法权益; 12、办理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合法日常法律服务项目。1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4月07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彭小姐 0769-********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4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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